莆田市科技局关于停止市科技奖的通知
2017-07-24 00:00:00   来源:莆田科技   评论:0 点击:

莆市科〔2017〕87号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湄洲岛管委会经贸招商局、北岸管委会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第二点重点任务中的第(二)小点内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单独设立一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除此之外,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经市领导同意,从今年起停止由财政出资的市级科学技术奖。2017年5月25日,我局发布的申报市科技奖的通知同时作废。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