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方式和产品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12-09 00:00:00   来源:福安市商务局   评论: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进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对2002年非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部分机电产品作以下调整:
 一、调整管理方式
  编号84569990.90(其他电化学法处理材料的加工机床)由“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管理”改为“自动许可管理”。
  二、调整管理产品分类。调整后,海关监管条件不变。
 (一)编号84143090.90拆分为84143090.91(汽车空调压缩机)和84143090.99(非电机驱动其他制冷设备压缩机);
 (二)编号84314100拆分为84314100.10(挖掘机用铲斗)和84314100.90(戽斗、抓斗、夹斗及其他铲斗)
 (三)编号84314990拆分为84314990.10(挖掘机用驾驶室、工作臂)和84314990.90(编号8426.8429.8430的其他零件);
 (四)编号84717030拆分为84707030.10(具有刻录功能的光盘驱动器(CDwriter)和84717030.90(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其他光盘驱动器);
 (五)编号84719000拆分为84719000.10[专用于复制的光盘刻录机(光盘复读机)]和84719000.90(其他磁性或光学阅读机、数据转录及处理机器);
 (六)编号:85209000拆分为85209000.10(具有录音功能的激光唱机)和85209000.90(其他录音机及声音录制设备);
 (七)编号85219010拆分为85219010.10(具有录像功能的激光视盘机)和85219010.90(其他激光视盘放像机);
 (八)编号85252022拆分为8525200.10[模拟、数字式手折无线电话机(指TACS、GSM式)]、8525200.20[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机(指CDMA式)]和8525200.90[其他手持式无线电话机(包括车载式)]。
 (九)编号85252092拆分为85252092.10[模拟、数字式移动通信基地站(指TACS、GSM式)]、85252092.20[数字式移动通信基地站(指CDMA式)]和85252092.90(其他移动通信基地站)。

  本通知自2002年2月1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  关  总 署
二00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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