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精神,积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现就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等3项课题研究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省级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示范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评价标准体系研究”“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研究”3项课题研究服务(课题研究成果提交期限至2021年9月30日)
二、项目内容
1.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分模式构建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及考核评价工作提供标准;
2.省级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示范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评价标准体系研究,构建省级两业融合示范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评价标准体系,为开展省级两业融合示范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遴选及考核评价提供标准;
3.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研究,设计开发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动态监测平台的总体架构,开展服务型制造培育企业指标、案例收集,为下一步开展服务型制造运行监测及分析提供数据来源。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或在省内落地的央企分支机构等单位;
3.有省级服务型制造课题研究、标准体系研究、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研究经验,熟悉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各项模式,其中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研究课题应具备信息化数据平台建设经验;
4.报价人可对1项或多项课题研究进行报价;
5.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XX课题研究服务报价单》(每项课题研究报价不超过10万元,详见附件);
2.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产服务业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3室)
联系人:左烨 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课题研究服务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课题研究服务采购报价单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货物 名称 |
需求数量 |
单位 |
总价 (元) |
1 |
福建省服务型制造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
1 |
项 |
|
2 |
省级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示范企业及示范物流园区评价标准体系研究 |
1 |
项 |
|
3 |
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研究 |
1 |
项 |
备注:每项课题研究报价超过10万元视为无效报价。
相关附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