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核发明溪县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2017-11-09 00:00:00   来源:明溪县   评论:0 点击: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明溪县城总体规划,结合地块实际,明溪县县级综合档案馆按以下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及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置:气动工具商贸城南侧。

二、规划用地面积:10031.02平方米。(合计15.05亩)

三、规划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A2)。

四、规划用地指标。

1.容 ≤0.8

2.建筑密度≤30%

3.绿 ≥30%

五、规划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平面设计档案馆的建筑布局应根据其等级、规模和功能设置各类用房;建筑坐北朝南布置,主出入口位于南面,次入口位于西面。

2.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通行要求及日照、抗震安全要求,并综合考虑通风、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等方面的要求。

3.建筑退让红线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建筑空间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高度:≤36米。

2.竖向设计:场地的设计高程应结合周边现状地形和场地标高设计,综合考虑各交通出入口竖向衔接。

(三)建筑立面规划设计要求

建筑外立面设计应简洁、大方;外立面细部的线条、构件及其他立面装饰材料宜采用简欧式风格,同时应设计相对隐蔽的空调板位置并与立面协调;建筑主色调为浅色调,色彩需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六、在用地红线内必须配套建设项目

1.人防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建设人防设施。

2.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应做绿化专项分析图,并报园林部门审批。

3.夜景亮化工程:配套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夜景亮化工程。

4.停车泊位: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建设要求配建停车设施。

5.管线工程:配套建设强电、弱电(含视频线路、网络线路、通讯线路、监控安防线路等)管线工程,且在建筑外墙立面不得外露,实行地下暗敷;给排水管道按规范要求实行地下暗敷,排水系统应为雨污分流,主出水管网需接入药谷小镇排水管网;化粪池建设在用地规划红线内,不得影响市政管道、不得占用道路用地位置。

以上各项建设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七、项目专业工程建设

本项目如涉及防雷、消防、环保、抗震、电力、电讯、给排水等工程,均应按相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配套设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后方可施工。

八、其他要求

1.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图、绿地分析图及综合管线布置图)报我局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的规划指标报我局备案。

2.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实施。

3.本规划设计条件未尽事宜,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执行。

4.本条件与地块用地规划红线图配套使用,图文一体方为有效证件,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两年。

5.本项目所有临时建设设施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

6.本规划设计条件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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