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17-12-01 00:00:00   来源:明溪县   评论:0 点击:

明溪县教育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明教函 [2017]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

四、建设地点: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校园内。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851.46平方米,建设200米塑胶跑道、硅PU球场及配套附属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筹措解决。

七、建设期限:6个月。

八、节能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9.25吨标准煤。本复函附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复函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依法开展招投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

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

单位负责人

陈明寿

通讯地址

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

负责人电话

0598-2769013

建设地点

明溪县胡坊初级中学校园内

邮编

365200

联系人

聂传福

联系人电话

13806967179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

280万元

投资管理类型

审批√

核准□

□居住建筑

□工业项目

□基础设施

□其它

备案□

项目所属行业

教育

建筑面积(m2)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851.46平方米,建设200米塑胶跑道、硅PU球场及配套附属设施。

年耗能量

能源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电力

Kw.h

67200

0.1229kgec/(kw.H)

8.26

826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吨)

0.6

8.26

耗能工质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新水

t

11500

0.0857Kgec/T

0.99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0.99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9.25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认真贯彻执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本项目主要节能措施如下:

合理确定供电线路长度及电缆截面,降低供电线路上的电能损耗;选用的风机均采用高效成品;所有的卫生器具及配件均应为节水型合格品。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备案,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签 章)

2017年12月1日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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