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与市文旅局联合下发《关于“惠聚榕城消费季”游商圈活动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1﹞51号)要求,经旅行社申报、县区推荐、材料审核、专项审计等步骤,确定“惠聚榕城消费季”游商圈活动拟奖励旅行社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日。
公示期内,对拟奖励旅行社如有异议,可致电、致函向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福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1-832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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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