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03-28 00:00:00   来源:厦门市文旅局   评论:0 点击:

各区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将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美丽厦门和跨岛发展等中心任务,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文化提升行动计划为指导纲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稳中求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美丽厦门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导向

切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等会议及文件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分专题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文化工作在全局工作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明确文化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美丽厦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继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的宣传,精心组织好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的宣传报道,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等主题宣传,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市属媒体加强弘扬主流价值的节目栏目品牌建设做好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强化文化传播阵地、内容监管,深入开展抵制低俗之风和打击新闻敲诈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声频、荧屏和版面,营造绿色阅读视听环境,不断提高主流媒体宣传质量,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二、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以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等重大部署为指导,完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做好美丽厦门文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继续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机制改革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创新内部运营管理机制,扩大以奖代补,鼓励惠民演出,强化人才支撑。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机制。配合推动国有文化资源整合及报业和广电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活动,组织开展“著作权保护宣传月”等版权保护宣传活动,配合完成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开展著作权自愿登记,组织开展“剑网行动”,做好迎接国家版权局对我市考核验收工作。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创建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工作,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建设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数字文化内容的开发与服务,探索建设国家级移动消费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两岸文创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

三、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以“完善体系、提升效能、促进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使用效率。配合做好集美新城图书馆前期筹备及投用工作。完善无线广播覆盖网络,推动完成万石钟鼓隧道、梧村隧道的无线广播覆盖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电影院布局,推进市属电影院现代化改造工作。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联合体网络,推动市图书馆与国家图书馆实现数字专网连接。优化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布局,建立完善市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扶持。积极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贴近”工作,做好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新篇章主题展。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的免费开放与公共服务工作。提升文化惠民项目服务功效,持续办好“美丽厦门 温馨广场”等公益惠民演出活动。深入开展送文化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实施城乡文化互动互补工程,逐步构建城乡文化双向交流模式。完成年度农村电影6420场和“温馨家园”1000场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实现农村电影放映设备更新换代。持续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提高“村村响”管理使用水平,实现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9.8%。指导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项目建设。

四、努力打造艺术精品,大力培育文化品牌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等主题,推出更多贴近群众的文艺精品。推动专业文艺院团内部运营和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演职人员的文艺创作活力。精心组织舞蹈诗《沉沉的厝里情》、高甲戏《阿搭嫂》参评中宣部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做好组织参加2014年福建省第八届武夷奖青年演员比赛、2015年第六届福建省艺术节暨全省第26届戏剧汇演、第十四届中国戏剧节和2016年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准备工作,力争有剧目参评。筹备办好第七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第十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重大文化展会活动,拓宽视野、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围绕展会、赛事拓展一系列的文化展演活动,扩大厦门文化展会及文化平台的影响力。继续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持续培育“一区一节”、“一镇一节”文化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村村有特色、镇镇有品牌”的文化项目创建活动。深化整合闽南文化资源,利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大力扶持基层文艺团队,继续办好文艺院团低票价惠民演出、元宵灯会文艺演出活动等,打造群众主题系列活动品牌。鼓励群众文化创作及活动,办好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大赛、莲花褒歌比赛、南音唱腔比赛、厦门工笔画双年展、全国美展福建省选拔展等活动,打造一批优秀群文作品及活动品牌。

五、加强引导扶持,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加快推进《厦门经济特区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推动出台文化产业系列政策和文化与科技融合、影视、手机动漫等专项优惠政策,重点协调强化财政支持和文化产业用地支持。争取制定出台我市文化产业重点发展目录及相关专项产业政策及采取相应的扶持措施,重点推动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业、影视业、古玩与艺术品业、创意设计(时尚)业及演艺业的发展。发展重点园区,加快推进闽台(厦门)文化产业园区核心二期的改造建设和招商工作,尽快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园区运营机制,推动两岸产业集群合作对接。推进特色项目,持续推动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二期、灵玲国际马戏城、厦门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闽南古镇、嘉禾良库等在建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推动中国工艺集团南方总部基地、海峡收藏品交易中心、华夏神游、曾厝垵国际艺术村、沙坡尾海洋创意港等重点项目落地。加大招商引资,争取引进台湾太极影音、广州方所等一批知名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产业平台建设,强化专业化、市场化手段,办好各类文化产业展会,支持办好市工业设计中心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厦门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湖里老工业文创园公共服务平台、海西时尚产业中心的建设,积极推动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组建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我市文化产业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或项目资金扶持。继续做好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推动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分析机制,做好企业年检等服务企业工作。

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市场健康繁荣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认真研究和分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文化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创新管理模式,理顺监管体制,促进全市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监管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继续推动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市、区及各部门间联合执法的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强化版权保护。组织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日和活动为重点时期的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规范网吧行业经营秩序。继续开展娱乐场所整治活动,推动娱乐市场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演出审批和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经营秩序,鼓励以市场为主体,举办音乐节、演出季等活动,推动演出市场繁荣。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调研,主动为文化经营企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积极推动网络文化经营、歌舞娱乐、演出、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的产业化发展,促进文化市场繁荣。

七、弘扬闽南优秀文化,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加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继续推进鼓浪屿、闽南红砖建筑申报世遗工作,完成一批鼓浪屿申遗要素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完成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文物维修工程,联合金门县召开两岸红砖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研讨会。启动闽南红砖建筑、厦门破狱斗争旧址以及陈嘉庚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陈化成故居产权置换工作。完成第六批市级文保单位和第三批涉台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进鼓浪屿阚青别墅、三一堂及盘石炮台等一批重点文物维修工程,继续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及老化电路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一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认定工作。配合中国博物馆协会做好2014年第六届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各项筹办工作。深化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落实《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二阶段建设方案》,深化完善非遗保护试点及传习中心建设,推动《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进入立法程序。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体系,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名录,推动各区建立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开展第九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八、提升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水平,扩大厦门文化影响力

持续推进厦门对台文化交流基地建设,积极构建两岸文化交流平台,做大做强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等对台文化交流品牌。加强文化入岛交流合作,持续组织“乡音之旅”厦门地方文艺团体入岛巡回交流演出,培植、营销两岸演艺交流品牌,开拓闽南文化入岛交流演出的新渠道、新市场。不断拓展领域,推动两岸在艺术演出、教育、研究、培训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以闽台(厦门)文化产业园作为产业基地和合作平台,吸引台湾及国际知名文化企业入驻,推动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对接。围绕加强国际友城文化交流,重点拓展、深化与东南亚等闽南人侨居地的文化艺术交流。配合我市中心工作及外事工作,积极与各相关国家地区及国外文艺团体开展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

九、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文化提升行动提供强大动力

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为标杆,以《市直单位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参考指南》为依据,建立健全推动“为民、务实、清廉”方面和对作风状况监督检查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动改革创新,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工作者培训,争创“五好”党组织。加强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做好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干部人事工作,加强文化综合执法及文物保护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抓好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文化惠民政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能力、文化产业发展促进能力;不断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行政审批改革平稳顺利。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狠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积极协调完成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等“四个测评体系”;争创文明单位,争取到2015年全系统有1个以上单位成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预申报单位。加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推进消防安全“五进”工作开展,确保全系统安全和谐稳定。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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