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五部委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我局重新修订了《海沧区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1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沧区财政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27室;邮编:361000)。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05680029@
附件:《海沧区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陈萍 0592-688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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