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厦门市文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巡检 询价采购公告
2022-11-02 07:00:00   来源: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评论:0 点击:

  为做好厦门市文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文旅行业有序健康恢复发展,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监管,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我局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厦门市文旅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周期性现场巡检工作。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文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第三方巡检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0万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项目管理、数据分析汇总管理、办公成本费用等)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时长2个月,完成1000个点位工作量(每家企业一次巡检工作计为一个点位)。

  二、项目要求

  (一)落实厦门文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第三方现场巡检需求方案,对厦门市文旅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周期性现场巡检工作,定期出具每日巡检报告和阶段性报告。

  (二)根据厦门文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第三方现场巡检需求方案对评估团队人员开展岗前线下强化培训,提供师资、培训课件等后勤保障。

  (三)对巡检团队人员进行严格的日常健康管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或截图)的打印件,且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整体预算方案及资格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2)整体预算方案;

  (3)服务团队配置等材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

  六、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7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且注明:厦门市文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第三方巡检项目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 -17号615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5371260

  附件:厦门文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第三方现场巡检需求方案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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