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通知
2023-03-06 07:00:00   来源: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完善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持和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开放共享,根据《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1号)、《厦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7号),决定开展2023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厦依法注册登记的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策划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必须贴近产业,能面向社会开放,在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用户群,鼓励建立在产业园区。

  2.平台应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特征,能向社会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技术研发及支持、成果转化中试等技术服务;或能够对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共性需求、产业链上某一个或几个关键环节的共性问题提供较高水平的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

  3.具备平台建设和开展服务所需的场所、设施及人才队伍,并设计切实可行的组织运营模式,能够实现“自我造血”。

  4.项目承担单位没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主体内容不得在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多头申报。

  6.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7.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1号)进行管理。

  二、资助金额及重点支持领域

  (一)资助金额

  平台以无偿资助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原则上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二)重点支持领域

  “4+4+6”现代产业体系、资源环境保护等民生科技领域。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程序

  拟申报单位与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接进行前期策划,成熟后报相关业务处进行专家咨询,修改完善后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由项目牵头单位通过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三报表、纳税申报表(A100000) 及完税证明(所属期),后两项需加盖税务局章;

  4.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5.如为合作申报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内容应包含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约束性指标等);

  6.项目牵头单位出具的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具体申报流程

  项目牵头单位登录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yyzx/201907/t20190722_81240.htm)点击立即访问,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项目管理”—“项目申报”—“科技局”—“对应项目名称”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等材料可在申报界面附件材料处下载。

  第一步:登陆“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单位一级用户需通过法人通行证注册登录),根据拟申报计划的类别,填写相应申报表;在申报表“附件材料”中以pdf文档形式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提交。

  第二步:市科技局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后,对存在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等问题的材料提出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对审核合格的材料发出“通过形式审查”信息(收到此信息后,原稿将无法补充、修改)。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平台采用常年受理,成熟一个评审一个的申报受理方式,前期由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与相关业务处协商进行策划。

  1.前期策划

  (1)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赵雅青  电话:2032076

  (2)市科技局高新处(负责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计算机与通信设备等技术领域): 李根 电话:2050107

  (3)市科技局社会处(负责海洋、生物医药、生命健康、节能环保、资源环境等民生科技领域):谢平 电话:2021860

  2.网上受理与审核咨询

  申报受理咨询:叶维汝 2050966

  系统技术支持:5397711

  业务咨询:2022858、205706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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