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建〔2016〕958号、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和莆市经信装备〔2018〕375号精神,经单位申请,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审核验收、专项审计等程序,我们确定以下单位(见公示表)符合补助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6日。
联系人: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2261022
市经信委计财科 张凤明 2223299
市财政局企业科 林新华 2692731
附件:莆田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公示表)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莆田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
补助资金安排表(公示表)
序号 | 补助单位 | 补助项目 | 拟补助资金 (万元) | 依据文件 |
1 | 莆田市宝顺新能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项目 | 8.1 | 财建〔2016〕958号、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和莆市经信装备〔2018〕375号 |
2 | 莆田市浩源新能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项目 | 22.14 | 财建〔2016〕958号、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和莆市经信装备〔2018〕375号 |
3 | 福建乔洲投资有限公司 | 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项目 | 8.64 | 财建〔2016〕958号、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和莆市经信装备〔2018〕375号 |
4 |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项目 | 1304.46 | 财建〔2016〕958号、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和莆市经信装备〔2018〕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