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物价局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2018-10-31 00:00:00   来源:莆田发改   评论:0 点击: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8]109号)文件精神,莆田市物价局按照“双随机”原则抽签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于2018年8月28日至10月30日期间,市物价局在省局对海关、商检和市税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对县区(管委会)税务部门实施检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原福建省莆田市湄州岛国家税务局、原莆田市地方税务局湄州税务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湄州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自2017年以来,无涉企项目收费。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和福建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的税控平台收取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按财税[2012]015号和发改价格[2017]1243号文件执行,并在缴税单位申报增值税税额中全额抵减。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和福建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收费为2017年8月1日前按《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015号)文件执行;2017年8月1日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文件执行。

检查期间我局未接到涉企收费价格投诉举报。

通过检查,我市涉企收费得到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持续好转,企业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减轻。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市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通过抵减增值税税额,减轻企业负担共1261万元。

欢迎大家对上述抽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7日前通过电话(0594-2799133、2723658)向我局反映。

莆田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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