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2018-12-14 00:00:00   来源: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仙政文〔2018〕142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8〕86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促进居民收入增长,进一步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分群体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现收入差距缩小,力争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在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把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奋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新时代美丽新仙游。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8%,提前实现2020年比2015年翻一番;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全县新增城镇就业3.4万人;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农民收入持续提升,至2020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达到17200元,持续做好贫困人口的后续跟踪帮扶工作,夯实脱贫成效,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紧盯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和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七大类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群体,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动发展,在发展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继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和更多就业岗位,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和竞争环境,不断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带动我县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

  (一)技能人才激励计划

  1.建立健全科学的薪酬激励机制。有序引导企业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相挂钩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关键岗位特岗特薪等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激励。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完善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2.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全面推进我县技能培训、职业教育等,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建立起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落实职业资格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融通制度,打通技工院校学历的上升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办法,健全一般水平评价类实施技术等级评价,分工细化的工种实施模块化专项职业能力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

  3.营造浓厚的崇尚技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全县性技能大赛或岗位练兵,大力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创新人才。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持续开展“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推荐工作,形成全社会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在津贴等待遇方面针对高技能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培训服务。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组织部(人才办)

  (二)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

  1.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水平。支持仙游职专等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等项目,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努力提高青年、妇女参训比例。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人社局、教育局、林业局、团县委、妇联

  2.推动农村家庭经营发展。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加大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增收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探索特色农产品“互联网+”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特色村、特色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配套政策,为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创新乡村旅游休闲产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发改局、人社局、经信局、旅游局

  3.充分实现农村土地价值。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有步骤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作。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开展“破壳消薄”行动,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屋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探索推进仙游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运行,着力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国土局、人行仙游县支行

  (三)科研人员激励计划

  1.优化工资水平决定机制。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保障科研人员的合理工资待遇水平。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科研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主要体现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政府和社会委托任务等。支持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依托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探索建立合同管理、协议薪酬、异地工作等用人模式。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

  2.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过科研项目资金制度,进一步激励引导科研人员。科学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项目结余经费按规定在2年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

  3.健全绩效评价奖励机制。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分红激励。探索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优先扶持优秀科研人员的科技项目。多渠道募资,加大对基础性和前沿性科研课题的长期资助力度,加大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创新奖励力度。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智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

  (四)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

  1.支持创新企业发展。落实成本价向创新企业开放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继续推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对在我县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给予资金资助,以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搭建区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通过共享创新成果提升企业发展效益。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

  2.丰富个体经济业态。支持发展“互联网+”新兴业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等登记手续,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和集群注册登记。促进个体经济发展领域不断拓展。围绕旅游文化等新型消费热点,鼓励发展适宜个体经营的新业态,让经营性收入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支撑。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旅游局、文体局、商务局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法落实企业相关税收减免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计期限、利率合理的信贷产品,不得在发放贷款时通过设置附加条件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培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人行仙游县支行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

  1.完善长期激励机制。有效推动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长期激励机制,对部分薪酬实行延期支付。稳妥推进我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与经营业绩合理挂钩。有序探索推进企业员工持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落实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探索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

  2.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清理废除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家扩大投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梳理涉企业收费目录,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直接补助,增加普惠性政策,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化环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

  (六)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

  1.完善工资正常调整制度。推进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完善作为激励手段和收入补充的津贴补贴制度。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实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因素,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强化县级政府统筹调控责任。赋予地方一定的考核奖励分配权,重点向基层一线人员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做好常态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充分发挥职级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3.巩固扩充多元福利待遇。明确应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名称、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全面落实医疗社会保险政策待遇,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推进公务员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形成以货币福利为主、实物福利为补充的福利体系,实现阳光透明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市医保中心仙游管理部、县总工会

  (七)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

  1.发展特色产业扶贫济困。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等因素,合理谋划和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创新到户到人产业扶贫模式,优化产业扶贫联结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村电商平台、乡村旅游+贫困对象”等模式,让贫困户从生产发展、就业创业中实现稳定脱贫。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

  2.增强困难人员就业动力。探索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增强其就业动力。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按其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以就业为导向实施职业培训,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

  3.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统筹衔接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延伸,形成阶梯式救助模式。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对城乡生活无着人员及需要救助流动人员的安置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住建局

  (八)其他群体激励计划

  1.保障合理预期劳动收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鼓励各地探索将股权量化到村到户特别是贫困户,保障农民合理收益。持续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进一步增加险种,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稳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人社局、总工会

  2.完善落实就业扶持措施。完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培训政策,鼓励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加强精准就业扶贫,完善帮扶举措,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3.稳步提升养老保障待遇。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做好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积极缴费。对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护理补贴,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准备。对无劳动能力的特殊人员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

  三、实施六大支撑行动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创业就业促进、人力资本提升、困难群体帮扶、财产保值增值、收入分配规范、监测能力提升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一)创业就业促进行动

  1.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集群注册登记,依法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制。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鼓励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创业园给予补助。依法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对明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的企业加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

  2.持续扩大就业规模。鼓励新型劳动密集产业发展,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流动能力,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保障城镇常住人口享有同等就业权利。实施现代产业工人培养等促进就业重大工程,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让更多的农民实现就近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经信局、农业局

  3.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实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方案,支持建设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完善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增强就业创业服务覆盖范围,全面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创业信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

  (二)人力资本提升行动

  1.提升人才引进服务水平。实施“蜚山兰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完善柔性引才引智机制,促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凝聚力,探索“产业(项目)+平台+人才”“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人才+科技”等引才聚才的新模式,突出市场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经信局、科技局

  2.全面提升个体综合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城乡居民素质的提升促进本职工作开展。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制度,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引导大众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城乡公共健身点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

  3.增强科研工作能力。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大学术交流强度,追踪世界科技前沿,不断开拓国际视野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教育局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突出、高效实用兼具生产与培训功能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改善实训条件,提高实训效能。推动现代学徒制,利用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将职业技能提升和劳动者就业有机结合。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贯通职业发展,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

  (三)困难群体帮扶行动

  1.提高工资收入增长标准。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2.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仙游管理部、县人社局

  3.提升精准兜底保障能力。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探索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升救助精准度和公信力。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扶贫与低保工作联动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程序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全面实施城乡统筹、分类定标、政策衔接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依法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支持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促进慈善信托参与脱贫领域活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农业局、发改局、税务局

  (四)财产保值增值行动

  1.拓宽城乡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研发收益稳定、风险适度的理财产品,丰富理财产品种类,为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适合的理财产品。推动直接融资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引导符合合格投资者资格的城乡居民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股权、可转换债券等。规范发展民间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与城乡居民依法依规合作,以城乡居民的自有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作为标的,研发理财产品,丰富城乡居民投资选择。

  责任单位:人行仙游县支行

  2.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在房屋征收、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履行征收、征用程序,切实维护公民财产权利合法权益。强化投资理财渠道监管和规范交易方式,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分红制度,重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加强预警风险提示,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

  (五)收入分配规范行动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部门将市场主体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归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仙游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作为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征信业务综合平台等。落实联合惩戒制度,保障农民工等群体薪资收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人行仙游县支行

  2.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依法维护自主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提升面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及应对能力。加大执法保护力度,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保障知识产权拥有者获得与其智力付出相匹配的合理回报。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六)监测能力提升行动

  1.构建个人收入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加强中等收入者标准研究。加快建立电子化居民收入调查统计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推行非现金结算,推广银行代发工资、电子支付等模式,为居民收入监测提供数据支持。

  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仙游调查队、人行仙游县支行

  2.建立收入分配评估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居民收入统计数据库,科学分析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探索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波动指数挂钩机制,逐步实现收入增幅随经济发展在合理区间内波动。探索综合宏观经济、政策传导和微观数据探索评估体系,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仙游调查队、县人社局

  四、组织实施

  (一)全面加强统筹。我县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工作由县人社局、发改局牵头组织推动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紧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形成推动城乡居民增收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居民增收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强力扎实推进。

  (二)深入开展督查。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县人社局、发改局牵头围绕目标任务,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健全评估评价机制,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到年度计划中,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提升落实增收工作的执行力。

  (三)广泛宣传引导。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引导社会正确预期,弘扬勤劳致富精神,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业致富先进典型,推广落实增收政策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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