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物价局进一步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2018-12-17 00:00:00   来源:莆田发改   评论:0 点击: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的通知》(闽价电[2018]74号)文件精神,莆田市物价局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3名执法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扎实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相关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国网湄州岛供电公司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工商业用电并价、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计费规则变更、临时接电费清退、取消计量装置检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按有关规定政策执行;经莆田供电企业通过走访、电话、挂号信等方式对客户排查,确认全市一般工商业转供电主体有98户。我局联合国网莆田供电公司人员在前期抽查基础上,再抽查荔城区的福建时代众联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城厢区的厦门昌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涵江区的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家税务局、秀屿莆田市必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远大地产有限公司5家转供电主体,将降价措施传导各终端用户。

截止2018年10月,全市实施4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电价调整,共降低用户用电电费7521万元,其中: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电费7315万元(清退转供电主体用户电费542.7万元)降低比例为10.77%;免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降低用户用电电费196万元;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计费规则变更(按实际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降低用户用电电费10万元。截止11月份,已完成临时接电费清退5252.614万元,占比97.28%。另有34户因施工队伍转包撤离、工厂倒闭、户主跑路等原因无法联系,涉及金额147.045万元,莆田供电公司已于2018年10月4日在《湄洲日报》登报公告,2个月之后,仍未办理的用户,予以挂账处理。清退58户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16.2万元;清退计量装置检验费1680元。

在检查期间,我市未接到群众在转供电主体领域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电网和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督促供电企业和转供电主体遵守价格政策,实现诚信守法经营、加强自律,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价10%的目标落实到终端用户,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欢迎大家对上述抽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话(0594-2799133、2723658)向我局反映。

莆田市物价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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