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粮〔2018〕158号
各县(区)粮食(分)局、市粮食集团公司:
根据《 莆田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莆粮〔2018〕125号)文精神,为巩固今年秋季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各单位应针对秋季粮食库存自查、普查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相关制度和要求,查找原因,研究措施,逐项落实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整改完成情况连同附表《2018年全市秋季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成情况表》请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检查科。
附件:2018年全市秋季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成情况表
莆田市粮食局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