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
2019-01-30 07:00:00   来源:莆田发改   评论:0 点击:

莆发改〔2019〕39号

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莆政办〔2018〕152号)中涉及我委的部分,按照各科室职能进行分解后的任务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分解表(委内分工)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

附件

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分解表(委内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主要措施

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

1

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尽快加以整改。

市审改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适时再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

市审改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负责

审改工作

责任科室

进一步实施精准放权,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减权放权,促进审批提速增效。

市审改办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工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审改工作

责任科室、

审批科

适时在全市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审批科

2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2018年底前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4.5个工作日。

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人社局、人民银行莆田中心支行、税务局、数字办等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2018年底前,全市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数字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3

2018年要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对同一部门内能够合并审批的实行“一企一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

市工商局、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底前,对国发〔2018〕35号部署的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在全市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工商局、审改办、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审改工作

责任科室

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市审改办、工商局、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审改工作

责任科室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市工商局、审改办、发改委、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审改工作

责任科室、

法规科

4

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改革。

市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市发改委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投资科、

审批科

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行“一窗受理”,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开展“多评合一”、“多审合一”。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审批科

推进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

市数字办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5

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

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018年印发《莆田市工商局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区工商分局和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2019年,按照省工商局部署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

市工商局

检查分局

2018年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案件线索,按程序逐级上报,并按照上级机关要求配合做好案件线索核查、案件查办等工作。

市工商局

检查分局

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市财政局

检查分局

6

实行全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

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自主开展经营。

市发改委、商务局

体改科

7

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按照中央、省有关部署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经信委、民政局、工商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完成清理规范市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目标任务。

市发改委(物价局)

服务价格管理科

落实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

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

行政事业收费科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2018年对住建、交通、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工商局等市直相关部门

检查分局

8

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市工商局、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落实《莆田市涉及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莆田市行政审批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等文件,协调和督促各有关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做好中介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中介组织进行登记,对中介组织登记事项和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市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物价局

责任科室

9

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市经信委、发改委(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人民银行莆田中心支行、莆田银监分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牵头,市经信委、发改委(物价局)配合

商品价格管理科

10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五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市工商局、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2018年底,率先在市场监管、投资、建设、农业、文化、交通、海洋等七个领域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2019年底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法规科

完善信用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

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莆田中心支行、工商局

信用科

11

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市发改委、工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2018年底前完成约40个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的制定或上级文件转发落实。

市发改委

信用科

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运用和管理,深入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开放共享。严格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根据各部门各自职能,依托公示系统(福建)的信用信息资源,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构建信用联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和《福建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市工商局、数字办及市直相关部门

数字办、

信用科

12

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2018年底前“信用中国”平台通报的政府机构失信案件全部“清零”。

市发改委

信用科

13

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018年,按照国务院部署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牵头制定我市共享经济实施方案。

市数字办

数字办

14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018年完成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100项堵点难点问题。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15

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全部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按照“应上尽上、全程网办”的要求,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莆田市惠民宝APP进行办理。2018年底前实现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实现市、县各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五年内省市县各级审批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16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完善市、县、乡镇综合性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行政大厅集中办理。2018年底前,除涉密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5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前,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

数字办

17

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进一步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建,打造双创示范基地、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外基地,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升服务水平。

市科技局、发改委、台办、教育局、经信委

推进科

18

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

市教育局、经信委、卫计委、发改委、医保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政务外网卫生计生专网带宽提升,逐步降低专网接入费用,保障远程医疗需要。

市卫计委、发改委、经信委、通信办

社会科

19

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汇聚共享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市县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五年内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市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推动各地、各部门网上行政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2018年底前,完成市直部门业务系统与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推进省、市、县、乡镇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四级四同”;市、县二级完成编制“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事项审查工作细则。2019年底前,完成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五年内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市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审改工作

责任科室

20

加快全市范围“一张网”建设,依托政务云、企业云,推进政务信息汇聚共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市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加快全市“一张网”建设,推进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完成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明确数据格式、共享范围、更新频率等信息。2018年底前,全市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业务部门完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2019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市级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汇聚。

市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21

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行政服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字办、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委办(机要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同步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定平台数据使用安全规范,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电子证照及审批服务等政务信息的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

市数字办、公安局

数字办

22

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和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按省部署配合做好相关法律规章完善工作。

市法制办、数字办、工商局、经信委、市委办(机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范围内互认互通,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

市工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贯彻落实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机制。

市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数字办

23

加快构建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2018年底前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市发改委牵头,审改办、商务局、工商局、效能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依照省里的指标体系,对各县区(管委会)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与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对接我市营商环境评诂事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我市各县区(管委会)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市审改办、商务局、工商局、效能办,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法规科、

审改工作

责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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