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2019年春季高中课本费限价标准的通知
2019-02-13 07:00:00   来源:莆田发改   评论:0 点击:

莆发改〔2019〕59号

各相关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课前到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18〕54号)规定的教学目录和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布我省2019年春季中小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告》的教材零售价格,结合各学校课本征订的实际情况,现将莆田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2019年春季高中课本费限价如下:

1.莆田第一中学:高一109元/生.学期;高二理科123元/生.学期,高二文科109元/生.学期;高三0元/生.学期。

2.莆田第二中学:高一135元/生.学期;高二理科85元/生.学期,高二文科83元/生.学期;高三0元/生.学期。

3.莆田第十三中学:高一134元/生.学期;高二理科99元/生.学期,高二文科79元/生.学期;高三0元/生.学期。

4.莆田妈祖中学:高一157元/生.学期;高二理科62元/生.学期,高二文科48元/生.学期;高三0元/生.学期。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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