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2019-02-25 07:00:00   来源:莆田发改   评论:0 点击:

莆发改〔2019〕83号

各县(区)发改委(粮储局),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闽粮行〔2019〕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要求,将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人,全员动员、群策群力,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粮库、办公楼、化验室、粮库建设施工工地等场所火灾隐患进行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和储粮安全。

三、强化风险防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性能良好,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消防事故发生。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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