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19〕110号
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8〕802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市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3.5万亩,详见附件。
二、各地要结合制定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尽快将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落实到具体地块,不折不扣地扎实推进,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三、各地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借鉴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模式。
四、各地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水务部门应于2019年3月底前向市水利部门报送辖区内改革任务区域清单。
附件:2019年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表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2019年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表
县(区) |
改革实施计划面积(亩) |
仙游县 |
7200 |
荔城区 |
21300 |
城厢区 |
2000 |
涵江区 |
2300 |
秀屿区 |
2200 |
莆田市(合计) |
3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