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9-03-19 07:00:00   来源:莆田发改   评论:0 点击:

莆发改〔2019〕110号

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8〕802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市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3.5万亩,详见附件。

二、各地要结合制定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尽快将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落实到具体地块,不折不扣地扎实推进,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三、各地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借鉴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模式。

四、各地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水务部门应于2019年3月底前向市水利部门报送辖区内改革任务区域清单。

附件:2019年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表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2019年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表

县(区)

改革实施计划面积(亩)

仙游县

7200

荔城区

21300

城厢区

2000

涵江区

2300

秀屿区

2200

莆田市(合计)

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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