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财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经贸招商局、计划财政局,北岸管委会经信和商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15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8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外〔2016〕32号),2019年我省继续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予以支持。按照《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19〕9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一)在莆田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商企业或相关服务机构(以上企业或服务机构若有总部需注册在莆田市);在莆田市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快递投递终端运营企业分支机构。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三)按规定及时向商务、统计、邮政管理(仅对快递企业)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跨境电商类项目
1.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服务运营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服务运营企业,与50家以上跨境电商或相关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对接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系统,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3亿元。
支持标准:给予100万元奖励,交易额超出3亿元部分每1亿元增加20万元奖励,最高200万元。
2.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奖励
申报条件: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通过海关监管服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2)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或加注“DS”标识方式开展B2B、B2B2C、B2C等出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支持标准:(1)进口业务按照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2)出口业务按照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给予不超过2%的奖励。进口、出口规模奖励可同时享受,最高200万元。
3.拓展跨境物流通道补助
申报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经营闽台跨境电商通道的国际快件运营人2018年经台湾收发快件50万件以上;(2)开设至海丝沿线国家或台湾地区海运、空运跨境电商货运专线,2018年平均每月1班次以上。
支持标准:(1)按照收发快件量每1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最高100万元;(2)按照2018年包船(机)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两项物流补助可同时享受,最高200万元。
4.海外仓(含公共海外仓)建设补助
申报条件:在重点国家或地区建设海外仓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经营一年以上,拥有完善的仓储管理系统,具备全程业务查询、货物状态跟踪能力,具备公共仓储、集货分销、物流配送等业务拓展能力,对接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用于自身跨境电商业务或提供第三方跨境电商仓配服务,2018年带动莆田市企业出口入仓超过30万票或5000万元。
支持标准:对企业海外仓信息化系统建设、仓储设施投入等费用,按首次申报实际投资额或再次申报新增投资额(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300万元。
(二)产业电商类项目
5.电子商务交易奖励
申报条件:2018年电商交易规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B类交易额超过5亿元;(2)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C类交易额超过3亿元;(3)利用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商超百货、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网络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比超过30%);(4)实现婚庆、健康、旅游、养老服务等非实物商品(软件、游戏、广告及互联网增值服务,各类充值、缴费业务除外)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5)实现家政服务网络销售额超过200万元(家政服务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2017年后成立的初创企业按申报条件50%执行。
获得2017年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奖励、闽货上网拓展市场奖励、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奖励、商贸服务业电商化转型奖励,2018年电子商务交易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家政服务最高50万元),初创企业奖励减半。
6.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为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策划设计、代运营、分销应用、网络推广、拍摄、信用认证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除外)的企业,2018年服务非关联企业5家以上且年服务收入超过500万元(需提供合同、发票)。
获得2017年、2018年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项目
7.快递企业服务电商奖励
申报条件:快递企业2018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服务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客户(快递发件量超过3万件)不少于10家。
获得2017年快递企业壮大规模奖励、2018年快递企业服务电商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根据快递业务量每20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最高50万元。
8.快递投递终端运营奖励
申报条件:在运营的快递投递终端2018年投递量超过1000万件。快递投递终端包括智能快件箱、智能冷藏箱、智能信包箱等,基本符合相关行业或地方标准及管理规定(如《智能快件箱》(YZ/T 0133-2013)行业标准、国家邮政局《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等),并使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获得2017年快递投递终端建设奖励、2018年快递投递终端运营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根据投递量每20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最高50万元。
9.仓配一体化服务奖励
申报条件:为我市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非关联企业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需提供合同、发票),进行货物配备(集货、加工、分货、拣货、配货、包装等)并组织送货,2018年业务量(发货量)超过300万件。
获得2017年推进仓配一体化奖励、2018年仓配一体化服务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根据业务量每5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一)、A4版面简装成册(内容各部分请用红纸页隔开),加盖骑缝章。
(二)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二);
2.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表、附表、佐证材料(附件三、四);
3.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五);
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快递企业需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分支机构名录,在莆田市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需提供纳税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项目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单位)先送市邮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再送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申报企业(单位)的申报纸质材料送市商务局6份,并由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电子版至市商务局电商科邮箱:ptswjdsk@,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商务厅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评审,会同省财政厅确定扶持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最多获得一项),并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适合公开的事项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审核拨付资金。各设区市、县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核定文件后,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扶持资金从预拨各设区市的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中列支。
(二)申报企业、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项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以及同一项目获得多项省级财政支持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通知涉及的奖励类项目可与市级相关政策叠加享受。
(四)本通知及附件相关申报材料可从莆田市商务局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五)项目申报联系人:
仙游县商务局 刘益梅 6722058
荔城区商务局 孙冬成 2693702
城厢区商务局 张素琴 2501001
涵江区商务局 胡智伟 3588080
秀屿区商务局 林志煌 5851697
湄洲岛管委会经贸招商局 杨晓云 5088066
北岸管委会经信和商务局 陈琼香 6729529
市商务局电商科 柯风 2686373
附件:1.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3.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表
4.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表(附表)
5.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莆田市邮政管理局
莆田市商务局 2019年4月24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申 报 材 料
申报项目: | |||
申报单位: | |||
所属地市: | 所属区县: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材料清单(请用红纸页隔开):
l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l 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表、附表、佐证材料
l 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报告
l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l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l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证照复印件
附件2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申报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项目,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3
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所属地市 | □山区市 | 所属区县 | □扶贫县 |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
单位性质 | □进出口经营企业 □无进出口经营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行政单位 | 海关编码(如为进出口经营企业必填项) | ||||||||||||||||
统一信用代码证 : 或 组织机构代码 : (二选一) | ||||||||||||||||||
法人代表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
企业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工作电话 | |||||||||||||||
手机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员工数量 | 合计 人,其中:直接从事电商人员 人。 | |||||||||||||||||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 ||||||||||||||||||
申报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金额: 万元 | ||||||||||||||||||
□ 1.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服务运营企业奖励 | ||||||||||||||||||
对接海关系统、服务企业50家以上且 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3亿元 | 申报服务企业数量 | |||||||||||||||||
申报跨境电商交易额(亿元) | ||||||||||||||||||
□ 2.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奖励(可多选) | ||||||||||||||||||
□(1)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 申报进口跨境电商 交易额(万元) | |||||||||||||||||
□(2)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或加注“DS”标识方式开展B2B、B2B2C、B2C等出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 申报出口跨境电商 交易额(万元) | |||||||||||||||||
□ 3.拓展跨境物流通道补助(可多选) | ||||||||||||||||||
□(1)2018年经台湾收发快件50万件以上 | 申报快件量(万件) | |||||||||||||||||
□(2)开设至海丝沿线国家或台湾地区海运、空运跨境电商货运专线,2018年平均每月1班次以上 | 申报货运专线班次 | |||||||||||||||||
申报包船(机)费用(万元) (仅2018年) | ||||||||||||||||||
□ 4.海外仓(含公共海外仓)建设补助 | ||||||||||||||||||
建设海外仓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入仓超过30万票或5000万元 | 申报海外仓面积(平方米) | |||||||||||||||||
申报投资额(万元) (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 | ||||||||||||||||||
申报出口入仓票数(万票) | (择一填报即可) | |||||||||||||||||
申报出口入仓金额(万元) | (择一填报即可) | |||||||||||||||||
□ 5.电子商务交易奖励 | ||||||||||||||||||
2018年电商交易规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申报电商交易/ | |||||||||||||||||
□(1)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B类交易额超过5亿元 | ||||||||||||||||||
□(2)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C类交易额超过3亿元 | ||||||||||||||||||
□(3)利用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商超百货、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网络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比超过30%) ○农产品网络销售 ○商超百货、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总销售额 亿元,占比超30% | ||||||||||||||||||
□(4)实现婚庆、健康、旅游、养老服务等非实物商品(软件、游戏、广告及互联网增值服务,各类充值、缴费业务除外)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 | ||||||||||||||||||
□(5)实现家政服务网络销售额超过200万元(家政服务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 家政服务总收入 万元 | ||||||||||||||||||
□初创企业(2017年后成立) | ||||||||||||||||||
□ 6.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 | ||||||||||||||||||
2018年服务非关联企业5家以上 | 申报服务非关联企业数量 | |||||||||||||||||
申报服务收入(万元) | ||||||||||||||||||
□ 7.快递企业服务电商奖励 | ||||||||||||||||||
快递企业2018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 | 申报快递业务量(万件) | |||||||||||||||||
申报服务开展电商业务的 | ||||||||||||||||||
□ 8.快递投递终端运营奖励 | ||||||||||||||||||
在运营的快递投递终端2018年投递量超过1000万件 | 申报投递量(万件) | |||||||||||||||||
□ 9.仓配一体化服务奖励 | ||||||||||||||||||
2018年仓配一体化服务业务(发货)量超过300万件 | 申报业务量(万件) | |||||||||||||||||
三、县(区、管委会)商务、财政部门审核情况 | ||||||||||||||||||
申报材料 | □ 已审核 | |||||||||||||||||
同一项目未重复申报多项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 | □ 已审核 | |||||||||||||||||
推荐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金额 | 万元 | |||||||||||||||||
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四、设区市商务、财政部门审核情况 | ||||||||||||||||||
申报材料 | □ 已审核 | |||||||||||||||||
同一项目未重复申报多项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 | □ 已审核 | |||||||||||||||||
推荐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金额 | 万元 | |||||||||||||||||
设区市商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表(附表)
请根据申报项目选择填报,其他项目空表请删除
□ 1.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服务运营企业奖励 | ||
对接海关系统、服务企业50家以上且 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3亿元 | 申报服务企业数量 | |
申报跨境电商交易额(亿元) | ||
序号服务企业名称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万元)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49 50 … 合计(应与上方“申报跨境电商交易额”一致) 注:请附合作协议、出区报关单或申报清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备案证明及年度出区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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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奖励(可多选) | ||
□(1)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 申报跨境电商进口 | |
□(2)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或加注“DS”标识方式开展B2B、B2B2C、B2C等出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 申报跨境电商出口 | |
进口主要品类 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加注“DS”标识方式B2B/B2B2C/B2C主要品类出口交易额(万元) 合计(应与上方“申报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一致) 注:申报类型(1)请附出区报关单或申报清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备案证明及年度出区数据等; 申报类型(2)请附出口报关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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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拓展跨境物流通道补助(可多选) | |||||
□(1)2018年经台湾收发快件50万件以上 | 申报快件量(万件) | ||||
□(2)开设至海丝沿线国家或台湾地区海运、空运跨境电商货运专线,2018年平均每月1班次以上 | 申报货运专线班次 | ||||
申报包船(机)费用(万元) (仅2018年) | |||||
序号海丝沿线国家名称或台湾海运、空运公司名称2018年班次包船(机)费用(万元)1 2 3 4 … 合计(应与上方“申报班次”“申报费用”一致) 注:申报类型(1)请附报关单、提运单及监管中心经营人快件发行出区数据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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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海外仓(含公共海外仓)建设补助 | |||||
建设海外仓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入仓超过30万票或5000万元 | 申报海外仓面积(平方米) | ||||
申报投资额(万元) (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 | |||||
申报出口入仓票数(万票) | (择一填报即可) | ||||
申报出口入仓金额(万元) | (择一填报即可) | ||||
序号海外仓所处国家海外仓地址面积(㎡)投资额(万元)入仓票数(万票)入仓金额(万元)1 2 3 … 合计(请与上方相应数据一致) 海外仓发货情况(请与上表序号对应)序号是否用于自身跨境电商业务是否提供第三方跨境电商仓配服务主要发货商品品类1 2 3 … 请提供: (1)境外海外仓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海外仓经营主体备案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海外仓公司境外注册证及股权证明、注册境外海外仓公司与申报主体企业关联证明(申报主体企业应占境外注册公司股权的50%以上); (4)海外仓租赁或合作协议,购买或租赁的付款财务凭证; (5)正式员工信息(每个仓最少提供3名员工用工合同证明); (6)海外仓平面图、实体照片、Google等海外地图定位截图;海外仓视频录像(5分钟以上,包括仓库内外景、基础设施、信息化设备、进出货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等情况); (7)入仓情况(票数或金额)应附清单,并提供完整的出口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中国出口报关单、提单(海运、陆运、空运)、境外清关单和入库单; (8)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1日期间,海外仓每个月同一天的业务流水单,并提供对应的出库运单号; (9)海外仓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智能化仓储设备采购费用、信息系统建设升级费用等。需提供主要设施、设备建设及采购清单(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和实物照片)。 上述项目申报材料,如为外文需附主要内容的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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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电子商务交易奖励 | |||||
2018年电商交易规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申报电商交易/销售额(万元) | ||||
□(1)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B类交易额超过5亿元 | |||||
□(2)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C类交易额超过3亿元 | |||||
平台名称平台(网上专业市场)网址经营范围 注:请附平台交易量、交易额后台截图,网上支付工具提供的交易额支付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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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商超百货、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网络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比超过30%) ○农产品网络销售 ○商超百货、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总销售额 亿元,占比超30% | |||||
□(4)实现婚庆、健康、旅游、养老服务等非实物商品(软件、游戏、广告及互联网增值服务,各类充值、缴费业务除外)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 | |||||
□(5)实现家政服务网络销售额超过200万元(家政服务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 家政服务总收入 万元 | |||||
销售平台网店名称平台/网店网址经营范围2018年销售额(万元) 合计(应与上方“申报电商交易/销售额”一致) 注:请附平台提供的销量、销售额后台截图,网上支付工具提供的交易情况后台截图。商超百货、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申报项目类型(3)应提供网络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比超过30%的证明材料。家政服务企业申报项目类型(5)应提供家政服务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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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 | ||
2018年服务非关联企业5家以上 | 申报服务非关联企业数量 | |
申报服务收入(万元) | ||
序号服务类型所服务企业服务收入(万元)企业名称网店名称网店地址1 2 3 合计(应与上方“申报服务收入”一致) 注:请附与所服务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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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快递企业服务电商奖励 | ||
快递企业2018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 | 申报快递业务量(万件) | |
申报服务开展电商业务的 | ||
序号服务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名称主要快递品类快递发件量(万件)1 2 3 4 5 6 注:请附信息系统快递业务量后台截图,服务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客户快递发件量后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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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快递投递终端运营奖励 | ||
在运营的快递投递终端2018年投递量超过1000万件 | 申报投递量(万件) | |
序号快件箱位置格口数投递量(万件)1 2 3 … 合计(应与上方“申报投递量”一致) 注:请附信息系统投递量后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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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仓配一体化服务奖励 | ||
2018年仓配一体化服务业务(发货)量超过300万件 | 申报业务量(万件) | |
序号所服务的我省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非关联企业名称主要发货品类业务量(万件)1 2 3 … 合计(应与上方“申报业务量”一致) 注:请附信息系统发货量后台截图,与所服务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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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报告
(编制提纲)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组织架构、行业地位、员工数量、登记注册类型、注册资本等。
电商企业应重点介绍电商业务管理机构、组织体系及人员构成。
二、业务开展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
介绍主营业务模式,基本运营情况,特别是电商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突出创新点与竞争力。
(二)近两年经营业绩
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产值、实现利润、利税总额等。
(三)发展计划与情况预测
三、申报项目具体情况
针对项目申报条件,基于申报表具体展开介绍。
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介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