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增长,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提出降本减负若干意见如下: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自2016年3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7.3%降为6%,执行至2017年2月28日。
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全面清理涉企税费项目和减免政策,建立涉企税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按低限收取。
三、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等要求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
◎创新供地方式,组织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区域试点工作,探索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年限制度,根据产业类别分别确定20年、30年、50年不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完善工业用地政府回购、流转和收储机制。
四、加大企业融资支持。
◎追加2亿元,扩大政府性企业融资担保和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应急转贷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五、提高企业融资抵押能力。
◎对工业企业厂房的历史遗留办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加快办理。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财政、就业等贡献大、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统筹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降低企业成本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