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14 00:00:00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莆田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

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9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的有效供给,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至2020年,实现全市旅游消费升级,旅游总人数力争达到5000万人次,旅游消费力争达到500亿元;基本建成教育强市,逐步完善灵活开放的教育体系;力争在全市建成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体育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800亿元以上,体育服务业规模力争达到150亿元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占比40%,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人均体育消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壮大幸福产业,开拓服务消费新空间

围绕我市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服务结构、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扩大全市幸福产业服务消费的总体规模。

(一)提速旅游领域消费

1加快全域旅游发展。以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为契机,将旅游业作为优势主导产业,按照旅游功能全域布局、旅游产业全面融合、旅游要素全域配套、旅游设施全面升级、旅游营销全方位推进、旅游治理全市联动、旅游改革全面创新、旅游成果全民共享的目标,推动“景区旅游”向“全域生态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争取2020年前,仙游县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验收,城厢区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湄洲岛全岛旅游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培育全域旅游主打产品。通过“点、线、面”结合引导全域旅游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突出打造“清新福建、妈祖圣地、美丽莆田”旅游品牌。按照“全景式打造、全季节体验、全产业发展、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服务”的思路,加快建设一批度假区、景区景点、旅游小镇、乡村旅游点和旅游综合体。建设以妈祖文化为核心、佛教文化为延伸、南少林禅武文化为亮点、工艺美术为重点、城市绿心水系为纽带、域内风景名胜区为依托、美丽乡村为补充,全市一体、全景打造,实现全域之内移步换景、路路通景、处处皆景。有效推动湄洲岛、莆田工艺美术城、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九鲤湖、九龙谷、瑞云山等景区的改造升级步伐,加快推进湄洲岛、九鲤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菜溪岩、绶溪公园、后黄景区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仙水洋、九重山、北岸南普陀等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发挥核心区块的集聚、示范和辐射作用。力争到2021年,全市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10家,3A级旅游景区30家以上。推进11个特色小镇建设初具规模,建成20个在省内有影响力的最美休闲乡村。大力促进“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挥“旅游+”的综合带动功能,推动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体育、文化、康养、工业、商贸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相互渗透,全力提升体育旅游、文化旅游、城市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商贸旅游、红色旅游等重点旅游产品。全力提升“清新福建、妈祖圣地、美丽莆田”旅游品牌形象,整合提炼具有较强冲击力和市场感召力的宣传语、形象标识,加强市级统筹,打造统一品牌,实施整合营销。加强旅游精品线路策划,深化重大节会赛事,优化新媒体推广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旅游官方网站等开展营销。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等区域合作,推进客源互送和信息共享。全面深化旅游厕所革命,以国家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和自驾车营地为重点,至2020年,力争全市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188座,努力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环保卫生、如厕文明”的建设目标。加快通景公路、公交体系、自驾车营地建设,构建区域性交通快捷通道。根据莆田现有的交通状况和旅游景区分布特点,重点位于市中心、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物流、车流集聚地,建设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至2020年,力争每个县(区)建设一个三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进一步建设完善全市旅游交通标识标牌体系,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旅游出行服务。注重建设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各项配套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挖掘莆田特色餐饮,打造精品酒店和特色民宿。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探索建立旅游数据中心,提升公共旅游信息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广局、体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促进医疗卫生与旅游行业合作。推动健康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我市医疗产业在全国的优势地位,重点培育“健康+旅游”产业,推动“土海康养小镇”、“妈祖国际健康小镇”建设,实现医疗健康与健康旅游、养老养生等联动发展,全力打造海峡两岸医疗合作先行区,推进全市健康养生旅游的发展。依托我市丰富的温泉资源,推广温泉养生文化,加强温泉旅游标准化开发,提升温泉养生旅游产品品质,培育一批温泉养生示范基地。依托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产品,培育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把医疗卫生资源和传统旅游资源创新融合,发展新业态旅游产品,打破传统旅游的“吃、住、行、游、娱、购”六因素的旅游格局,让消费者体验到新兴的、内涵丰富的旅游形式。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规范办理旅居挂车登记。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对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允许拖挂规定吨位的旅居挂车上路行驶,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旅居挂车准驾管理制度。支持旅居车营地项目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外的项目,其公共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功能区可与农村公益事业合并实施,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项目,用地应依法办理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已供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支持旅游景区开发新建多功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促进旅游景区消费结构升级和旅游业态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旅发委、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4加快旅游港口城市建设。加快改造现有码头泊位,合理布局码头泊位及其配套设施。推进常态化对台客运,利用海峡号、丽娜轮开通台北或台中至湄洲湾的不定期航班,条件成熟时开通定期航班。建设一批沿海公共游艇码头、避风塘或水上运动中心。开工建设湄洲岛轮渡第二通道陆岛交通码头,进一步提升沿海旅游公共交通条件。

责任单位: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市台办、口岸办,湄洲岛管委会、北岸管委会

(二)创新文化领域消费

5推动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给予扶持,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文化休闲、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打造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书店6家。创新文化便民服务,建设莆阳书房6个,广泛开展“书香莆田”活动,推动全民阅读和书香社会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财政局

6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扩大优质商业演出、高雅艺术演出消费覆盖面。培育新兴文化消费热点,推动传统媒体通过视听交互技术增强数字阅读体验。大力推进县(区)、乡镇多厅数字影院建设,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建乡镇数字影院,在影院选址、规划设计、加盟院线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实商业演出低价票补贴政策,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国有、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

责任单位:市文改办、文广局、财政局

7支持文博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鼓励各级有条件的文博文创单位挖掘特色资源,研发文博文创产品,拓宽文化消费领域,提升群众个性化消费水平。鼓励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8促进互联网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落实《福建省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实施方案》,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拓展互联网技术在文化生产、文化消费等领域的应用。加快莆田地方文献和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数字阅读、网络视听等新兴媒体,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支持主流媒体向全媒体转型,发展移动媒体,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市建设阅读、游戏、视听基地,发展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网游、互联网电视、移动多媒体及文化电商等文化新业态,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创作生产。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文广局、文改办、财政局

(三)促进体育领域消费

9培育体育类社团组织的自生能力、自转能力和服务能力。拟定《莆田市社会体育组织管理办法》,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成具有健全机构和队伍、规范管理制度、较强社会组织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可持续发展的具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的民间组织。整合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资源,通过委托、公助民办、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将社会体育项目的赛事活动、普及培训、服务管理交由各级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服务效率和效果。鼓励引导协会主动招商引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吸纳热心体育人士、企业家加入协会,使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积极引导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体育社团等级评估”工作。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定,获得一定等级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可以依法优先承接政府各项公共体育服务和购买服务。引导体育社团稳步参与体育产业开发,发挥体育协会的专业人才、技术优势,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体育社会组织典型经验,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0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加大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全市健身路径及体育广场全天候免费对外开放,体育场、田径场全年尽量免费对外开放;市综合体育馆和游泳馆全年低收费对外开放;鼓励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对社会开放,符合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条件的场馆,由所在地财政给予一定补助。逐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并将部分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管理资金按属地原则列入县区财政预算。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模式。盘活场馆资源,利用现有场馆、广场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等,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场馆对外招租,增加场馆效益。探索体育场馆设施监管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全民健身体育场馆设施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受赠单位对体育健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研究推行公共体育设施“认养”管理办法。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或按属地原则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由承建单位对损坏的器材进行维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台《爱尚运动》体育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引导群众正确安全使用健身器材,在广大群众中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爱护身边体育健身设施的良好氛围;利用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健身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等。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按省住建厅发布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要求配置,并在出具规划出让规划条件时予以明确。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住建局、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全面发展休闲健身产业。加大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依托山、水、林等自然资源,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在木兰溪两岸景观工程开发健身步道、自行车绿道等慢行交通系统,推广登山、攀岩等山地运动,引导发展登山步道、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户外场地设施。依托我市各地丰富的水上资源和不同水域特点,开展垂钓、皮划艇、漂流、帆船帆板、滑水,以及民族民间文化特色鲜明的龙舟、海钓等水上运动,把我市建设成省内重要的水上运动基地。依托湄洲岛的自然资源,打造“滨海休闲”、“海岛娱乐”水上体育休闲区。大力发展沙滩马拉松、沙滩排球、海上垂钓、游艇、摩托艇、冲浪、风筝冲浪、滑水、帆船等富有情趣且休闲的海洋体育旅游项目。发挥九龙谷、瑞云山、菜溪岩、麦斜岩等山地特色景观与南日岛、湄洲岛等海岛自然风光,打造户外运动基地、房车自驾游营地、拓展训练营地等。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规划局、国土局、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培育健康领域消费

12推动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简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程序,对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积极推进以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居家养老等形式的医养结合试点创建,通过促进试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带动医养结合发展,至2020年,在全市建成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加强对居家养老人群的医疗服务,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并提供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积极鼓励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科,开设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至2020年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立老年科,开设住院病房。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中医类医院康复科建设,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推进全市康复机构网络建设,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加强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挖掘整理传统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拓展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护理、慢性病防治及养老中的作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诊疗服务。鼓励各县(区)设立中医特色疗养院。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提升养老领域消费

14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8号),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规范审批手续,完善财政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土地供应等方面政策,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活力和积极性,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我市《“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莆政办〔2016〕153号),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推广养老服务应用和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创新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相结合的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培育专业社工服务,增加适合老年人吃住行医等日常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卫计委、数字办、通信办、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闲置社会资源联合开展专项摸查,建立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储备库,并结合地域分布、养老服务设施需求等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将城市市区、县城城关镇的建成区、建制镇的居民区中闲置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系改革,推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服务外包等,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注重服务质量和标准化、信息化考核。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卫计委、国资委、税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6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或租赁房屋等方式新增的床位经民政部门核定后享受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所需资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规定的由市、县(区、管委会)财政按照1:1分担,市级补助资金一次性下达各县(区、管委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建立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渠道,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社会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要。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计委、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扩大教育领域消费

18.积极创办国际学校。鼓励国际学校办学,满足本市学生和外籍人员子女在莆田接受国际化教育的需求,为培养国际化人才和提高莆田的外向度奠定基础。深化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模式,培养更多的高中毕业生走向世界名校深造,同时让更多学生扩大国际视野。支持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打造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和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提升传统消费,扩大实物消费升级

推动传统实物消费升级,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和完善产品营销体系,创新消费新需求,引导扩大传统产业的绿色制造、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

(七)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19发展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直接给予购车补贴,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房,暂免收基本电费、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0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按《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或认定,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机制砂、高强钢筋、屋面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产品,扩大绿色建材产品的应用范围,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1合理引导绿色消费。根据国家绿色产品标准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认证目录,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加强对我市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支持并鼓励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绿色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照全国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及相关要求,引导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商务局

四、完善保障体系,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吸引居民境外消费回流,通过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八)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22加快城镇综合物流体系建设。推动铁路、港口等交通枢纽节点与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中心的配套融合。新建一批区域综合物流园区,持续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结合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运输需求,将具备条件的城市中心铁路货场改造为城市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交通局、铁路办

23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冷链物流加快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34号)和《福建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6-2020)》,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建设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快递服务网络、改造冷库设施、批发市场低温物流专区、零售企业终端低温设施。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平台合作,创新商业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互动。2020年前,涵江区建设一个水产品批发市场低温物流专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质监局、经信委、农业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4加快城乡贸易市场体系建设。科学编制我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将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纳入规划。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零售融合发展。加大对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支持力度,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城乡菜市场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向信息化、定制化、集约化方向发展。通过加快建设农民工生活服务站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及快递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扩大农村生活服务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农业局、住建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5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支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转变管理机制、加强技术应用、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服务体验等创新转型。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综合超市等结合门店结构,探索“零售+餐饮”“零售+休闲娱乐”“零售+体验”等经营模式,引导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转变,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深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已纳入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省级农民专业合社规范社进一步加强指导。继续引导“四大名果”等具有莆田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纳入可追溯信息平台。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积极引导追溯企业使用追溯码,开设专卖店或在大型超市设立销售摊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应用在对各县(区)农业局、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的权重,进一步探索应用可追溯作为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要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渔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27深入推进三同工程。探索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利用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消费与质量查询平台,为消费者选购质量稳定的产品提供信息和服务。积极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国内外标准对比行动、标准制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测,适时发布消费安全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莆田海关

28持续提升农产品品质。在持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的情况下,稳步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严格质量标准,规范质量管理,提高认证效率,降低认证成本。加强我市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续监管,确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和品质。推进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重点指导一批具有莆田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

29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关键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的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省级、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创新评价技术,探索建立基于标准的养老服务等认证制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民政局、卫计委、体育局、文广局、旅发委、质监局

30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智慧健康养老,支持相关企业在我市开展智慧家庭、智慧小区、智慧园区等综合应用示范。积极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开展“数字公民”应用试点,整合公民生命周期各类数据,探索开展健康画像等精准服务应用。实施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VR资源开发应用计划。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体育局、旅发委、商务局、经信委、质监局

31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大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升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经营秩序和安全隐患。围绕维护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用品安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区域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市场主体法定义务。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结合分级管理新形势,探索和完善上下联动联合办案、横向异地交叉办案的办案机制,重大疑难质量违法案件由市直相关部门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指导办案,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莆田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

3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把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工作作为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大协调工作力度,逐项抓好政策落实,不断研究解决扩大消费和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33.精准策划项目。全市上下要坚持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的有效供给、补齐短板、改善民生,促进服务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世界佛教论坛、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国际性活动,切实发挥后论坛效应,结合大型会展活动,积极引进高水平的策划团队,精准策划推进一批旅游、文化、体育等项目,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34.着力先行先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进一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真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明确部门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5注重抓好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注重分类指导,抓紧制定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操作性文件和具体方案,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把政策措施落准落细落实,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效应。各项工作责任部门要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见到实效。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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