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9-03-01 00:00:00   来源:仙游县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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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政文〔2019〕19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102号)》、《莆田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莆政综〔2017〕86号)、《莆田市关于支持妈祖国际健康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建立县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每年500万元,主要围绕研发创新、市场拓展、金融支持、人才培育、品牌创建、电商创新等方面,鼓励企业提振信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工艺美术转型升级的龙头型企业、标杆性项目,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培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建立县领导挂钩和“直通车”服务机制,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对当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艺美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20年,培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5家,超5亿元10家,超亿元企业100家。全面实施“133”工程,培育壮大工艺美术千亿特色产业,到2020年产值达500亿元、2025年达7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艺办、财政局)

  (二)扶持重点企业。扶持年纳税200万元以上且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艺企业。被认定为重点工艺美术企业的,认定当年,以该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生产经营税款为基数(不含查补缴纳或企业为招拍挂土地而补缴以前年度的税收),当年度税收增幅达30%以上的,按增幅部分中地方级收入的20%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艺办、财政局、税务局)

  (三)鼓励改造提升。支持工艺美术生产企业“机器换工”,应用智能化、自动化设备降本增效,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管理、进行生产流程再造。对当年度购买相关软件、技术设备200万元以上的,按购买相关软件、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四)支持研发创新。成立行业性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院、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院、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在享受上级补助的同时,县财政分别再予以国家级20万元,省级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补助。鼓励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创新力度,成立产品研发中心或与高校、专业设计团队合作研发新产品,新产品样式生产后适销对路,得到市场消费者认可,单品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年研发投入经费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当年度研发投入经费5%补助,单个企业设计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五)激励困难的工艺美术企业恢复生产。加大困难的工艺美术企业帮扶力度,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委托加工等形式恢复生产。对经县政府认定的困难企业恢复生产的,可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工艺办)

  二、鼓励企业拓展市场

  (六)支持工艺美术企业融合电商发展。鼓励工艺美术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特点设立电子商务企业,对其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支持进入“正统网”统计,当年销售额达超过500万元,年销售增幅达到100%、200%、300%的,其中新注册企业上年度的基数为500万元,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我县行业商(协)会、工艺美术企业自建工艺美术专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在京东、阿里巴巴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线上专业市场,对吸纳我县工艺美术企业30家以上入驻且线上年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给予负责运营管理的入园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对为其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物流仓储、代运营、分销应用、广告设计、网络推广、拍摄等服务,年服务合同总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工艺办、财政局)

  (七)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参加展览展销活动。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经贸洽谈和展览展销活动,由县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内外各类展览展销活动(含县内自行举办的展销会),给予主办单位(企业)补助5-10万元、参展企业每个展位补助1000元。对宣传仙游、“仙作”等区域性品牌的特装展位(国家级展销会),展位面积在5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增加补助,一个标准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0元,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同时,鼓励我县企业在省外各大中城市设立大型仙作展销基地,对经营满一年、实体店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且入驻我县工艺企业10家以上的,由县工信局、工艺办、古典工艺协会授牌,并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税收回本县缴纳的,参照总部经济政策予以优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工艺办、财政局、税务局)

  (八)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开展拍卖活动。成立拍卖交易中心,鼓励企业或行业商协会开展工艺美术线上线下拍卖活动,对当年成交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行业商协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

  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工艺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三、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九)支持重点产业园(城)发展。自建(国有资本建设)的工艺美术产业园(城)对已入驻的企业或个体户符合税收政策或租金补助有关规定的给予享受税收减免或租金补助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工艺办、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十)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平台发展。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平台做大做强。支持创新运营模式发展,对平台产生的税费形成县财力所得部分,予以全额奖励。鼓励集采集销,对累计销售开票金额达5亿元及以上的平台,给予30万元奖励,销售金额每增加1亿元追加5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嫁接实施信息化改造提升,按照软件、技术、设备等投资额的10%,给予平台最高50万元补助。鼓励引进供应商,对在仙游新注册的外地供应商,按其在平台交易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自注册当年度起,连续3年全额奖励。鼓励供应链金融,支持县再担保公司与平台联合成立担保公司;对为中小工艺美术企业采购商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平台,累计担保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融资担保额每增加1000万元追加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构建以研发、销售模式创新为主要方向的新型工艺美术产业链,引入供应链平台公司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公司,为工艺美术企业创新提供支持,打造一个集智慧生产、文化创意电商、金融服务、仓储物流、软件研发、自主创新平台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创新众筹合作模式,实现参与设计众筹、生产众筹、销售众筹、文创众筹的合伙人作为生产主体的集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艺办、商务局、税务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十一)强化融资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艺美术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企业抵押物贷款比率。积极搭建产融对接平台,鼓励直接融资,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实体企业融资渠道。协调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为工艺美术企业开展产品、原材料货物抵押贷款和应收款融资、预支融资、消费分期贷,对提供抵押物储存仓库和业务运行的单位,给予年度新增贷款总额的1%补贴,单个单位不超过50万元。工艺美术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入先进设备的,对承租企业按租赁标的物总额的1.5%一次性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对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工艺美术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代偿容忍度由3%提高到5%,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工艺美术成长互助基金,为有市场、有订单的工艺美术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支持。落实兼并重组政策措施,鼓励工艺美术优势企业采用合并(兼并)、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以及其他形式兼并重组,帮助加快办理权证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重大兼并重组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建立工艺美术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实行滚动管理,支持企业通过国内外资本市场、相关股权交易机构直接融资。(责任单位:县工艺办、工信局、金融办、财政局、税务局)

  五、加强人才支撑保障

  (十)加强高端人才引培。大力实施工艺美术产业“双百双千”人才培育工程,建立工艺美术人才信息库,重点培养一批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和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可列入成本开支。鼓励大师带徒,传承技艺,对大师带徒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企业引进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每年给予生活补助费5万元;引进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每年给予生活补助费2万元。企业引进高级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才,并与之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年薪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除享受企业待遇外,每年给予其年薪10%的生活补助费不超过10万元;年薪100万元以上的,每年给予其年薪15%的生活补助费不超过15万元。每家规模以上工艺美术企业每年限报1名,且就高选择1个补助项目。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每次评选“工艺美术技术技能带头人”10名,评选“工艺美术技术能手”20名,并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十三)加强技能技术培训。依托相关院校开设木雕、古典家具设计等相关课程及专业,培养大量后备熟练技工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与福建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仙游职业中专学校等院校的协作,充分发挥鲁班技能培训学校作用,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举办工艺美术技术技能培训班(培训课时不低于30课时天,每天6个课时>),为本地有志青年、失业群众及贫困户等提供就业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开展工艺美术职称和技术等级评定活动,组织和举办各类技能比赛、培训班,促进一大批工艺美术大师和技术能手脱颖而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

  六、加快品牌质量建设

  (十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建立品牌培育机制,制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三年滚动培育计划。支持工艺美术企业进行品牌已定申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福建知名企业字号”“福建老字号”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凡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视台结合“仙作”宣传企业品牌,且当年广告费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由县财政按当年度投入广告费的5%给予补助,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鼓励有关部门和协会牵头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视台宣传仙游产业品牌,当年度省级及省级以上广告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省级部分给予5%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部分给予20%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仙作”标准的,开展“仙作”品牌示范厅的企业或个体户由县工信局、工艺办、古典工艺协会授牌的给予建设费20%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支持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联盟创牌、抱团营销,对嫁接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知名平台导入流量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专门支持;对工艺美术的企业或工艺美术大师在央视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莆田形象、企业品牌、“仙作”文化的每场次给予5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本县制造的工艺美术产品在APEC、G20、博鳌论坛等国际国内大型会议中展览展示或作为指定用品的企业,每场次给予5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工艺办、财政局、科技局、国检办)

  (十五)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修订完善省级古典工艺家具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依标生产、诚信经营。实施双品牌战略时产品质量认证所需费用给予10%补助。积极宣传推广《红木家具新国标》等行业标准,推行“一证一书一卡”,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检测、评审等方面工作,推广产品植入RFID可追溯芯片技术,建立产品质量保证和诚信经营新体系。发挥木雕古典家具质检中心的作用,定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推广使用《家具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工艺办、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诚信促进会)

  七、提高产业配套功能

  (十)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工艺美术产业公共信息平台、交易平台和资产评估平台,完善质检中心、行业协会技术和服务平台,为全县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提供工艺美术资产评估、原材料及产品价格评估、信息咨询、经纪人、鉴定、仲裁、拍卖、公证、知识产权代理等信息、交易管理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和技术服务。完善中介服务体系,提升区域品牌的美誉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工艺美术产业的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中小工艺美术产业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委托运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业绩综合评审,对通过评审的第三方运营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奖励。已建公共服务平台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其建设费用的10%予以补贴,单个平台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艺办、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

  (十七)完善物流配套服务。鼓励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圆通快递等快递物流企业加强产业合作,对入驻工艺美术产业各园区的物流企业,按国内、国际物流费用分别予以每件0.5元、0.8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由寄递企业出具系统相关数据,县邮政管理局对该数据进行核实),单个快递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年支付EMS、邮政小包、UPS等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商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如当年度县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500万元额度不够用,可再申请200万元,即县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700万元,当年度县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额度有剩余,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剩余的县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额度可用于工艺美术产业宣传等补助。对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重大事项,采取“一企一策”“一园一措”“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对同一企业申报同级和上级各项补助资金与本扶持措施相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每年每个企业享受各项补助及奖励资金(不含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上缴税收形成的县级财力收入的40%。本通知由县工艺办、财政局负责解释。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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