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09 06: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为鼓励引导我市跨境电商行业绿色、合规、高效发展,赋能特色产业拓市场、降成本、创品牌,根据《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莆市商务规〔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对跨境电商扶持项目开展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申报条件

  依法在莆田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在莆田市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失信信息记录;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1);

  2.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请报告;

  3.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3);

  4.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企业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6.无欠税证明。

  申报材料汇编顺序为:封面--目录--真实性声明(附件1)--申请报告(附件2)--申报表(附件3)--有关证照及证明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创新开展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业务试点。鼓励代理服务企业接受国内跨境电商卖家委托,签订出口服务合同(协议),通过自有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在莆田、厦门等口岸提供报关、物流、退税等综合服务,并就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对经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海关、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本着“支持创新、审慎包容”的原则,给予业务指导,企业所得税按其服务所得依法征收,对其所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核定征收,实现跨境电商委托代理出口服务纳入规范管理。对2023年所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额达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载体建设。各县(区、管委会)要推动辖区跨境电商专业园区与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深度合作,引导辖区跨境电商企业在中国(莆田)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上备案、申报跨境电商业务。支持各县区跨境电商园区建设线上服务平台,联通市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本地和异地通关服务。对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0.2元/票的操作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合规化发展。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遵循《电子商务法》及相关国家标准,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跨境电商企业和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在通关、申报、结汇等方面的标准化信息沟通,促进跨境电商行业规范化发展。支持相关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化”服务,对跨境电商企业进行财务内控与税收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系统化改造,实现跨境电商出口免(退)税、对公账户收结汇等,加速我市跨境电商市场合规化进程。对2023年为我市5家以上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合规化”服务,被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出口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综合服务型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鼓励有实力的本市企业在海外建设优质公共海外仓,为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对2023年度获得省级奖励的企业公共海外仓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叠加奖励。鼓励我市海外仓企业与品牌商合作,升级海外仓为海外供应链选品中心,提前入仓备货莆田优品,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海外仓一件代发供应链服务,扩宽莆田优品的销售渠道。对服务莆田优品出海成效良好的海外供应链选品中心,市、县区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五)促进跨境电商专业园区集聚发展。鼓励各县(区、管委会)结合产业特点,创新电子商务集聚区发展模式,打造一批集多媒体制作、供应链整合与选品展示、项目招引孵化、人才培训培育、仓配物流服务等多功能、多业态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专业园区,并探索以专业园区为单位精准制定扶持政策。对建筑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的跨境电商专业园区,每新增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的电商或电商服务企业1家,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销售莆田老字号、莆田好鞋、莆田工艺美术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等自主品牌产品,提升莆田优品品牌知名度。对2023年网络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企业年度快递物流费用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七)强化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各县(区、管委会)建设选品中心,引导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外地市产业带产品入驻展销,深化品牌商与跨境电商、新电商企业的合作。鼓励各选品中心利用我市电商企业数量众多的优势,开展反向招商,吸引异地优质供应链落地莆田。对经县区认定推荐,已建立线上供应链平台或提供新电商渠道对接,线下产品展示、场景搭建的供应链体系,且线下展厅面积500m2以上、入驻品牌数量在20个以上、提供公共直播区域的选品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支持企业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产业链各环节,建设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平台年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活跃商户超200家的供应链平台企业,一次性予以不超过30万元补助。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有关单位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核工作。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由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5月15日前行文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一类项目在2024年已获得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另有规定可以叠加支持外,不再重复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为地方财政税收做贡献的企业。

  (二)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的行为,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往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外,还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市商务〔2024〕66号)文件及附件可从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莆田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686373;仙游县商务局联系电话:6722663;荔城区商务局联系电话:2693702;城厢区商务局联系电话:2501001;涵江区商务局联系电话:3588080;秀屿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851697;湄洲岛商务科技局联系电话:5088066;北岸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6729529。

  附件: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2.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3.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报表

莆田市商务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莆田市商务局:

  我单位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同时严格按照《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市商务〔2024〕66号)有关规定申报“ ”项目,已了解、知悉资金申报有关要求,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真实性作出保证并负责,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内容一致,不存在以上项目2024年已获得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申报过程中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将无条件配合商务、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并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主营业务及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

  三、申报项目具体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3

2024年市级跨境电商相关扶持项目申报表

  项目一:2024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业务试点奖励

  项目二:2024年跨境电商平台载体建设补助

  项目三:2024年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奖励

  项目四:2024年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奖励

  项目五:2024年跨境电商专业园区建设奖励

  项目六:2024年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补助

  项目七:2024年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助

  项目八:2024年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建设补助

项目一:2024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业务试点奖励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2023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情况

序号

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业务

服务企业纳入海关

出口额(万美元)

1

2

3

···

合计

三、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2023年主要服务电商企业情况表(包括电商企业名称、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服务企业出口额情况(万美元)、服务时间、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

项目二:2024年跨境电商平台载体建设补助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经营情况

季度

(2023-第X季度)

主要出口品类

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

纳入海关统计出口额(万美元)

业务操作数(万票)

合计

三、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监管中心进出口操作业务明细表及佐证材料、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备案截图、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交易数据情况

  

项目三:2024年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奖励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2023服务企业情况

序号

服务对象

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

被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出口额(万元)

1

2

3

···

合计

三、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2023年主要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情况表(包括被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名称、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与被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2023年服务收入往来佐证材料(发票、转账凭证等)、被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出口情况佐证材料

  

项目四:2024年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奖励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海外仓建设情况

海外仓名称

所在国家(地区)

所在城市

海外仓面积(㎡)

仓库权属(租赁/购买)

仓库租期(如为租赁,请填写)

对接平台情况

服务企业数量

(家数)

年度出库量(吨或件)

获得荣誉

□国家级跨境电商海外仓重点联系企业 □省级奖励的公共海外仓项目 □其他

三、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获得省级公共海外仓项目奖励佐证材料,与我市跨境电商企业服务合同等材料、海外仓权属情况佐证材料、海外仓实景照片等材料

  

项目五:2024年跨境电商专业园区建设奖励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园区情况

园区名称

园区地址

建筑面积(㎡)

运营类型(自持物业/租赁物业/委托运营/合作运营)

已入驻企业数

2023年新增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的电商或电商服务企业数

获得荣誉

□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 □省级电商示范基地 □其他

三、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园区产权及面积证明,若为租赁物业、委托运营或合作运营形式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合同复印件,新增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园区入驻企业名单及纳统证明材料(入驻合同复印件、入驻企业统计系统截图证明、企业办公实景照片)。

  

项目六:2024年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补助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经营情况

序号

类型(自营/第三方平台网店)

自营平台名称或第三方平台网店名称

平台或网店网址

主营品牌

主营产品

2023年

网络销售额

(万元)

1

2

···

合计

2024年年度快递物流费用(万元)

三、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2023年自营电商平台或第三方平台网店销售额后台数据相关证明(平台或网店主页、商品列表、管理系统、销售额数据等截图);本地自主品牌商标注册相关证明材料,代理本地品牌企业提供代理合同、商标权属等证明材料、年度快递费用明细表及费用佐证材料(与快递企业签署合同及协议、费用发票、支付凭证等)

 

项目七:2024年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助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供应链体系情况

线下供应链展厅名称

展厅地址

场所面积(㎡)

场地权属

(自有、租赁)

入驻品牌数量

公共直播间数量(个)

线上供应链平台名称或新电商渠道名称

线上供应链平台网址或新电商渠道平台网址

、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线下展厅场所面积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同一地址只限一家企业申报该项目);选品中心实景照片、公共直播间实景照片、入驻品牌明细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入驻合作合同、品牌注册登记材料等)、线上供应链平台界面截图或新电商渠道平台截图及后台服务数据截图。

  

项目八:2024年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建设补助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海关编码(无则不填)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报经办人

职务

电话

二、供应链平台建设情况

供应链平台名称

平台网址

平台主要服务及功能

2023年平台实现交易额(亿元)

平台入驻企业数(家)

平台活跃商家数量(家)

、申报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2024年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含正在申请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线上供应链平台界面截图、平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证明截图、平台后台年度交易额数据截图及交易往来流水截图、平台后台入驻商家情况截图、活跃商家明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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