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邀请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拓宽融资渠道,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同意区属国有企业申请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积极参与制定申报方案,在确定方案的基础上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最后主承销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销商报名条件 1、是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有经国家证监会监管部门批准的承销业务资格; 3、2014年以来担任过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4、2014年以来证券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被证监会处罚的行为。 二、报名提交材料 1、证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券机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证券机构授权代表身份证; 5、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被证监会处罚的行为的承诺。 三、报名方式 请拟参与我区企业债券发行的各承销商于2017年7月15日下午18时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莆田市秀屿区(逾期不予受理)。地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联系人1:林展宏 联系电话:13706082093 ,联系人2:朱鲤群 联系电话:15080350136。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06月30日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邀请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的公告
2017-06-30 00:00:00 来源:莆田秀屿区政府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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