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7月10日
序号 |
行政处理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违法个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侵权事实 |
行政处理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闽莆知法处字[2017]1号 |
“女鞋(5X018)”(专利号:201530125071.X)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莆田市雅斯特贸易有限公司 |
91350302066597284F |
高超 |
被请求人莆田市雅斯特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请求人福建省莫蕾蔻蕾贸易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在其天猫网店上销售侵犯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已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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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立即停止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
责令其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请求人福建省莫蕾蔻蕾贸易有限公司“女鞋(5X018)”(专利号:201530125071.X)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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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机关: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 作出处罚日期: 2017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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