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1-18 00:00:00   来源:仙游县   评论:0 点击:

>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必然要求,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作了系列部署和要求。2019年以来,在天津、河北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了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相关省市文件精神出台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

  1.确定承诺适用对象。除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确定必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外,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

  2.梳理承诺事项清单。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承诺事项范围,认真编制告知承诺制清单目录。

  3.规范承诺工作流程。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4.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事中事后核查或者免予核查的范围。

  5.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

  6.探索风险防范措施。梳理工作环节重大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送联络员一名,2021年2月1日前将本单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应当依据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并及时在对外服务场所和网站公布。具体事项可以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公布第一批具体事项目录清单时,有关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等应一并公布。目录公布后,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

  3.总结经验做法。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实时研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