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闽教便函〔2021〕422号)的有关规定,拟推荐莆田市教育局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至5月8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4-2684692,0594-2692241(传真)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投递:莆田市教育局(邮政编码:351100)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