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2016-08-02 00:00:00   来源:三明商务   评论:0 点击:

明商务综〔2016〕41号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

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加强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督促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现将2016年度三明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结合实际分解落实目标责任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政府、本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以及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分解目标责任,把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股室(单位)和重点企业,并强化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要组织实施好安全发展战略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及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把牢安全生产关,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要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纳入机关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商务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商务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发生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责任制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强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和部署,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一要尽快摸清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对象台账,并将监管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以表格形式列出,于8月30日前报我局内贸与安全监管科。二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确保完成2016年全市应达标商贸企业单位评审达标率100%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今年内应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的企业数分别为:梅列区3家、三元区2家、永安市3家、沙县3家、尤溪县3家、大田县3家、宁化县3家、将乐县3家、泰宁县2家、建宁县2家、明溪县2家、清流县2家。三要持续推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对象“五落实五到位”全覆盖。四要切实抓好商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集中开展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场所、重要节点等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持续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持续促进重点领域安全状况持续安全稳定。

附件:2016年度三明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三明市商务局

2016年7月25日

附件

2016年度三明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坚持安全发展战略,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二、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督查考评、激励惩处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发展规划,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商务系统监管责任体系,不断筑牢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线,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趋好。

三、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本辖区商贸企业实际,围绕实现年度应达标商贸企业达标率100%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困难,及时、有效解决人员、经费和第三方评审机构等保障问题。注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管责任、各地的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服务指导和督查,注重闭环管理,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问题,不断夯实基础,确保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础性工作的有效落实,持续推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实施方案有序、有效实施,提升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建设水平,确保商贸企业的本质安全。

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结合实际,要突出重点,积极督促本辖区重点商贸企业严格落实好“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不断提升商贸企业本质安全。

五、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治安;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做好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住宿场所(星级饭店除外)和境外中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认真抓好商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

六、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不发生较大事故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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