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永安市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
2016-08-05 00:00:00   来源:三明政府   评论:0 点击:

永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永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永安市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请示》(永人防〔2016〕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防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办按程序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不同意见。经我办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永安市市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由你办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办理该项目相关手续,并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此复。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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