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加油站、油库经营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6-08-09 00:00:00   来源:三明商务   评论:0 点击:

明商务市场〔2016〕16号

三明市商务局

关于开展加油站、油库经营情况

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成品油走私犯罪行为,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打私办关于市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74号)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8月8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全市加油站、油库经营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今年1-8月份油库所有进、出货单,核对进出成品油数量,核实寄储单位油品来源。

(二)检查加油站和成品油配送企业。重点检查加油站和成品油配送企业今年1-8月份经营台账、购销成品油票据,核对油品购、销、存数量。

二、检查时间、人员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8日-9月4日)

各县(市、区)商务局负责组织专门执法人员,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和成品油配送企业实施摸底检查工作,并将摸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9月3日前报我局市场运行与应急保障科;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辖区内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检查工作。

(二)联合执法检查阶段(9月5日-9月30日)

市商务局组织县(市、区)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市315座加油站开展联合交叉检查。具体检查人员及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周正财

检查人员:市执法支队黄晓燕、张芮铖;梅列区、三元区、明溪县、永安市、大田县商务局分管领导、执法队长及队员各一名。检查范围:梅列区、三元区、明溪县、永安市、大田县的加油站。

第二组组长:陈礼群

检查人员:市执法支队蒋时明、陈荡漾;沙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商务局分管领导、执法队长及执法队员各一名。检查范围:清流县、宁化县、沙县、建宁县的加油站。

第三组组长:郑明增

检查人员:曾丽华、邱炜;将乐县、泰宁县、尤溪县商务局分管领导、执法队长及执法队员各一名。检查范围:将乐县、泰宁县、尤溪县的加油站。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打击成品油走私工作,抽调骨干业务力量,成立专项执法检查整治队伍,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逐一进行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被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处罚过或群众举报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二)要严格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从重处罚,并暂扣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三)要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商务局要会同公安、工商等缉私部门建立打击走私油的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加油站要及时记录、重点监控,发现成品油走私线索,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要及时报送信息。联合执法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每两周上报一次检查情况信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我局报告,重大案件要一事一报。

(五)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在集中交叉检查过程中要严守执法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对执法检查事项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检查内容,不通过手机、计算机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在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将参加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单于8月20日前报送我局市场供应与应急保障科。

联系人:张芮铖 联系电话:0598-8267679

电子邮箱:smswjsck@

附件:参加加油站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单

三明市商务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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