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市)项目的通知》(明经信综〔2016〕55号),经申报单位申请、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将2016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市)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8月19日前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反馈。
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 监察室 0598-8223004
中小企业科 0598-8295266
市财政局 企业科 0598-8222076
附件:2016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市)拟补
助项目名单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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