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县(市、区)开展就业重点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6-08-29 00:00:00   来源:三明人社   评论:0 点击:

明人社办〔2016〕65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为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就业创业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我局决定8月29日至9月2日对部分县(市、区)开展就业重点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内容: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对第一、二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复查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150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第一、二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复查评分表》对各有社区开展复查工作。

  2.受检单位: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建宁县、宁化县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发展情况

  1.检查内容: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发展情况跟踪调查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189号)文件要求对2012-2015年省级扶持项目发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重点了解被资助企业的运营现状、资助资金使用和发挥效益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

  2.受检单位: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尤溪县、大田县、建宁县

  (三)农村贫困家庭精准就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1.检查内容:重点了解精准就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实地查看1-2个乡镇。

  2.受检单位:梅列区、永安市、建宁县

  (四)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检查内容: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96号)和市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人社〔2016〕94号)文件要求对资金运行监管、审核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受检单位:永安市、尤溪县、大田县、建宁县、宁化县

  (五)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情况

  1.检查内容:根据《关于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明人社〔2013〕137号)的文件要求实地查看1-2个基层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了解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责任单位: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尤溪县、大田县、建宁县、宁化县

  二、检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现场核查等方式。

  三、人员分组

  1.第一组 组长:陈永连

  成员:胡玉华、杨钤虎、陈蕾

  负责:梅列区、建宁县、宁化县

  联络员:胡玉华,联系电话:13860579752

  2.第二组 组长:胡建明

  成员:李昌枝 、张如文、刘春和、黄耿瑞

  负责:三元区、永安市、尤溪县、大田县

  联络员:黄耿瑞,联系电话:13656913808

  各组出发时间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请有关县(市、区)对照就业重点工作检查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各项就业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此次检查未安排的单位,市局将另行安排时间开展检查,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人:胡玉华,电话:8238526。

  

  附件:2016年三明市人社局就业重点工作检查项目明细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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