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批复
2016-08-24 00:00:00   来源:三明市住建局   评论:0 点击:

明政函〔2016〕114号

市住建局、财政局、物价局:

  《关于确定市区公租房市场租金标准的请示》(明建综〔2016〕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原则同意按照三明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公租房周边市场租金区间单价的中间值,确定市区公租房的市场租金标准(详见附件)。

  二、今后市区公租房的保障租金标准和相应的市场租金标准应同步进行调整。

  三、市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强公租房腾退管理,搬迁期满不腾退公租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已批复的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清退。

  附件: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一览表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月·平方米

序号

名称

结构

租金标准

备注

1

梅列区翁墩新一村22幢、23幢公租房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7

2

梅列区翁墩二村3幢、4幢大学生公租房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7

3

梅列区乾龙新村141幢大学生公租房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11

附1楼9元

4

梅列区乾龙新村312幢公租房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11

5

梅列区陈大镇碧玉小区B区3幢、4幢公租房

框架结构多层

3.5

6

三元区富岗新村49幢、52幢公租房

框架结构多层

5.5

7

三元区绿景花园14幢、17幢公租房

框架结构多层

9

8

三元区白沙公租房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7

9

三元区海鑫金属市场公租房

框架结构多层

5

10

三元区海鑫金属市场公租房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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