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认定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公示的通知
2023-11-23 07:00:00   来源: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2023年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建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农业、畜牧科技示范主体的数量,下发了《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文件,按照该文件关于“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要求:由示范主体或农户自愿申请,填写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经乡镇农技(畜牧兽医水产)站、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后,将示范主体申报相关材料报送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人事科技教育工作中心审核后,报局党组研究,研究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予以认定为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经我局党组会议对各乡镇遴选择优推荐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研究通过,对拟认定的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附件:建宁县拟认定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汇总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