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大田县精准扶贫扶持政策》的通知
2016-08-26 00:00:00   来源:大田县   评论:0 点击:

田政办〔2016〕121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大田县精准扶贫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东风农场:

《大田县精准扶贫扶持政策》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精准扶贫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效益,让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受益,除上级扶持政策外,现就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扶持政策。

一、增强贫困乡村造血功能

1.财政资金支持。按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田委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鼓励贫困村、空壳村建立扶贫开发基金,对募集达15万元以上的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配套补助,基金投资所得收益每年定时全额转入村集体账户,作为村财收入,或者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村、空壳村,县财政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并适当贴息。

2.县直部门扶持。对贫困村、空壳村实施县直部门挂钩、驻村选派干部或干部蹲点等形式进行帮扶,县直部门挂钩贫困村、空壳村原则上一挂三年不变,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3.项目资金倾斜。县农业、林业、水利、卫计、住建、国土、民政、残联、交通、财政、教育、人社等县直部门在申报项目建设时,凡符合项目立项要求,优先投入到贫困村、空壳村,支持贫困乡村发展。

二、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4.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对有意愿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包括依托龙头企业、公司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每户给予5万元以内贷款,由乡(镇)扶贫开发公司担保,农户到期还款,县财政给予适当贴息。

龙头企业(公司)带动贫困户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同时,对通过合作社、协会带动家门口就业、庭院经济等发展产业的未脱贫贫困户,除原已享受过2014年、2015年中央扶贫补助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其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用于解决购买种苗、化肥、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短缺问题。

5.扶助特殊对象群体。在医疗救助、济困助学、扶残助残、临时救助等方面按相关政策施行。对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卫计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对因学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教育部门实施教育资助。对因残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残联实施扶残助残工程。对因灾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民政部门实施灾后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返贫的,由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等部门给予灾后恢复生产帮助。

6.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农村低保滚动管理,并接入县扶贫开发数据库,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库互通共享;将无劳动能力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低保户,实行县财政兜底,实现“双线合一”。

三、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搬迁

7.加快贫困人口房屋建设。对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享受造福工程补助少于10000元的,县财政给予每户补足至10000元。

8.减免搬迁对象相关费用。县水利、供电、交通、电信、移动、广电网络等部门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通水、通电、通路、通信、通网络等方面按相关部门政策给予优惠,实行免费安装、减免部分费用。

四、相关政策申报程序

9.对募集达15万元以上的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配套补助,该补助项目由贫困村、空壳村填写申请表,经乡(镇)经管站确认已筹资达15万元,再由乡(镇)政府确认该款项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村财收入,报送县扶贫办审核后,由县财政将补助款转至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再将款项下达至申报贷款的贫困村、空壳村(见附件1)。

10.对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补助,由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进行村级公示,经乡(镇)、村两级盖章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将补助款转至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直接将补助款打卡到户(见附件2)。

1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房屋补助,由有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进行村级公示,经村、乡(镇)验收,上报县扶贫办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将补助款转至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直接将补助款打卡给到户(见附件3)。

12.其他相关政策的贷款流程参照《大田县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要求申请贷款。

附件:1.大田县年度贫困村、空壳村发展产业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2.大田县年度精准扶贫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补助申报表

3.大田县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新建资金补助申报表

附件1

大田县年度贫困村、空壳村投资

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乡(镇) 村(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

基本情况


投资总额(万元)


已募集资金(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银行账户名与卡号


乡(镇)经管站审核

确认意见

该村已募集资金 (大写)万元。

乡(镇)经管站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县扶贫办意见

县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二份,县、乡扶贫部门各存档一份。


附件2

大田县年度精准扶贫贫困户

发展产业资金补助申报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人口


银行账户名与卡号


申请补助金额(元)


发展项目


发展数量、规模、效益等


挂钩帮扶干部审核确认

帮扶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

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

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县扶贫办意见

县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二份,县、乡扶贫部门各存档一份。

附件3

大田县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

房屋新建资金补助申报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银行账户名与卡号


享受造福工程补助金额(元)


申请补助金额(元)


村委会

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

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县扶贫办意见


县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格一式二份,县、乡扶贫部门各存档一份。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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