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明溪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狮窠石灰石矿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017-08-24 00:00:00   来源:三明政府   评论:0 点击: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明溪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

狮窠石灰石矿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明溪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查审批明溪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狮窠石灰石矿水土保持方案请示》收悉,我局委托三明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组织专家对《明溪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狮窠石灰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明溪县天翔矿业有限公司狮窠石灰石矿位于明溪县城关乡狮窠村,属于续建矿山,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区面积由0.1153km2缩小为0.052km2,开采标高为+541.92m~+410m。矿山保有熔剂用灰岩矿资源量为190.86万t,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119.50万t。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开拓运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60万t/a,设计服务年限为3年。

项目组成主要由露天采场、弃渣场、工业场地和矿山道路4个部分组成,工程建设共占地面积为4.81hm2。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8.32万m3,回填总量为0.87万m3,外运至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为23.87万m3,弃方总量为3.58万m3。

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5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0.5年即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意见

(一)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

(二) 同意本方案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二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8年,方案服务期为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

(三) 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56hm2。

(四) 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露天开采区、弃渣场区、工业场地区、矿山道路区等4个防治分区。

(五) 基本同意各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及实施进度安排,主要防治措施为:

1. 露天开采区工程措施采取表土剥离、覆土及场地平整,截水沟、挡墙;植物措施采取种植适地适生树种与撒播草籽;临时措施采取彩条布覆盖。

2. 弃渣场区:工程措施采取表土剥离、覆土及场地平整、挡土墙、截排水沟、沉淀池;植物措施采取种植适地适生树种与撒播草籽;临时措施采取彩条布覆盖及干砌石挡墙。

3. 工业场地区: 工程措施采取覆土及场地平整、排水沟、沉淀池;临时措施采取彩条布覆盖。

4. 矿山道路区:工程措施采取表土剥离、覆土及场地平整、排水沟、沉淀池;临时措施采取排水沟。

(六)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85.6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金额按新出台的收费标准核定缴纳。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明确管理、施工责任。

(二) 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先拦后弃”原则,将剥离的表土及产生的弃渣等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加以防护,禁止随意倾倒,同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要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植被恢复。

(三) 定期向我局及所属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 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 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 项目动工前,向三明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书面报备。

四、水土保持工程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该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明市水利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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