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1-02-26 00:00:00   来源:三明市人社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21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工作,根据《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闽毕支〔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1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面向12个县(市、区)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基层紧缺工作岗位。乡镇工业(产业)园区岗位和乡村振兴岗位新纳入征集范围,并予以适当倾斜,城区街道岗位和乡镇党政办岗位不列入征集范围。

  二、征集数量

  2021年计划统一招募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0名,各县(市、区)征集岗位数不少于3个。

  市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岗位征集情况,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确定具体招募计划。

  三、征集时间

  2021年2月18日-3月1日。

  四、工作流程

  (一)岗位征集。各县(市、区)人社局将征集的岗位需求信息审核汇总后,于3月1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二)审核汇总。市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汇总。

  (三)发布信息。市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审核后适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岗位征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地“三支一扶”的岗位征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全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信息及时发布。不组织开展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需书面说明原因。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与本地教育、农业、林业、水利、卫健、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把握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逐步提升招募质量。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状况,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优先征集有空编或将来2至3年内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在岗位征集工作中,要结合本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情况,本着对服务单位和毕业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健康发展。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人:吴静丹,联系电话:7506621。

  

  附件: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岗位征集信息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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