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2018-05-31 00:00:00   来源:三明沙县政府   评论:0 点击:

沙县2018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招生政策出台依据和招生原则是什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小学招生政策。招生主要原则是“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对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实地查看了解片区情况,反复论证,经县招生委员会各成员讨论研究,形成今年的招生文件。

二、新生年龄有什么规定?

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龄认定以公安户口簿为准。

三、招生计划是怎么安排的?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含湖源中心学校、涌溪中心小学)按照乡镇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数制定招生计划。

(二)青纸小学按照青山纸业社区及青河小区、幸福家园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数制定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 校 名 称

班级数

学 校 名 称

班级数

实 验 小 学

6

城 一 小 学

3

城 三 小 学

7

翠 绿 小 学

7

金 沙 小 学

7

凤岗中心小学

6

三官堂小 学

6

生态新城第一小学

4

金沙第二小学

6

虬二中心小学

2

合计

54

(四)2018年秋,小学起始年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55人。

四、招生片区怎样划分?

(一)乡镇中心小学

1.各乡(镇)中心小学(含湖源中心学校、农村完小、农村初小)按照原先确定的服务片区招生。

2.青纸小学、青州中心小学、涌溪中心小学片区划分。

(1)青纸小学招收户籍和居住本厂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青河小区、幸福家园的适龄儿童。

(2)青州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和居住在青州、洽湖、异州、坂山、澄江楼、胜地、溪坪、朱源村与青湖小区的适龄儿童。

(3)涌溪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和居住在涌溪、管前、前山、后洋村的适龄儿童。

(二)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师古巷往北延伸至万家惠购物中心以东,鹰厦铁路以南,东门贮木场以西,沙溪河以北片区(含东山1、3号新村)。

2.城一小学。师古巷往北延伸至万家惠购物中心以西,鹰厦铁路以南,金陵路以东,沙溪河以北片区;林业新村路口至原沙县机砖厂以东,沙永路以北,沙三中路口至沙三中住宅区宿舍(含)以西,沙溪河以南片区。

3.三官堂小学。鹰厦铁路以北;新城西路(鹰厦铁路下立涵)至小吃文化城三期、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莲花北路以南;至莲花路、原蚊香厂、经过三官堂东路至液化气站以西片区。含罗佛殿、麻公岭花园、大洲新村、小吃文化城、一品莲城等住宅区。

三官堂小学与金沙第二小学共同片区: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莲花北路以北,莲花路以西,金沙路以南,含月亮湾、电力花园、龙汇嘉华、凯旋国际等住宅小区。共同片区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愿选择到三官堂小学或金沙第二小学入学。

4.城三小学。莲花路至原蚊香厂、三官堂东路至液化气站以东,金沙路以南,长泰路、金沙路十字路口至畔溪桥、城东小区至城东东路、祥和路以西,鹰厦铁路以北片区。

5.翠绿小学。老汽车站、原林保厂至水南明珠、国安风情街路口、国安度假村、天瑞花园(不含)、三明北站以东,江山御苑以西片区;虬江街道官南、长红行政村,凤岗街道古县村所辖区域范围。

6.金沙小学。金沙路开辉首府路口往北至金明路宏霖汽车美容店路口,沿金明路往东至长泰路以东,金沙路、长泰路十字路口至畔溪桥、虎岭小区至城东东路、祥和路以东;金沙路、鹰厦铁路以北片区(含凤岗街道办的际口村,西霞村、际硋村不寄宿不寄餐的适龄儿童)。含长泰公寓、领袖华城、公园道等住宅小区。

7.金沙第二小学。金沙路以北;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西郊新村以南;金沙路开辉首府路口往北至金明路宏霖汽车美容店路口,沿金明路往东至长泰路以西,含西郊村、汇华小区、龙湖天城、长富家园、金沙城市广场、中央美域、开辉首府等住宅小区。

金沙第二小学与三官堂小学共同片区: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莲花北路以北,莲花路以西,金沙路以南,含月亮湾、电力花园、龙汇嘉华、凯旋国际等住宅小区。共同片区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愿选择到三官堂小学或金沙第二小学入学。

8.凤岗中心小学。金陵路延伸至滨河路(凤岗街道办公大楼)以西,沙溪河以北,三联化工以东,鹰厦路以南;凤岗街道办所辖行政村(西霞、际硋、村头、龙坑、际岩、灵元、三姑、水美、井后、垅东、根坑等村)。

9.生态新城第一小学。林业新村路口至原沙县机砖厂以西片区(含吉星新村、林业新村),金泉村、墩头村所辖区域范围与周边,三明北站天瑞花园(含)以西沙县生态新城所辖区域范围。原水南小学片区的水南村、陈罗坑周围及附近单位。

10.虬江第二中心小学。琅口、茅坪、镇头、柱源、茶丰峡、后底、麦元、田口、曹元、田坑、肖墩、安坪、山峰等行政村所辖区域范围。

五、残疾学生如何入学?

乡镇残疾儿童到各乡镇学校随班就读,城区居住的残疾儿童到沙县城三小学特教班入学,所有残疾儿童也可以到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六、片内生如何界定?

(一)有房有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共有房产的产权需占三分之一(含)以上(下同),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一致。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二)有户无房。(1)适龄儿童出生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备查。(2)适龄儿童户籍在沙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但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能体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三)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居住地。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四)新购商品房。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购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县房管所有备案,已交购房首付款。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五)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政府住房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户口簿、本县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审批表及授权书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七、居住小产权房入学有什么规定?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小产权房,并实际居住在小产权房里。提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户口簿、水电费缴费发票(近一年)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八、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条件?

我们把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成以下三类:

1. 经商办企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暂住证(县外)、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 企业务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县外)、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 自由职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县外)、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定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均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九、政策性照顾对象有哪些?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政策性照顾对象为: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可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十、招生类别顺序是怎样的?

1. 先招片区内“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政策性照顾对象 ”等六类适龄儿童。

2. 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再招“实际居住在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金沙小学、金沙二小在招完以上类别适龄儿童后,还有学位余额,可优先招收金沙园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金沙小学、金沙二小两所学校如其中一所学校招满,则统一安排另一所学校入学。

3. 还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招收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如果报名数超过剩余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招生,如没有学位剩余,则由同教育局初教股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怎么定?

报名时间:乡镇中心小学(学校)为8月30日~31日,城区小学为7月3日~4日。

报名地点:相应招生片区学校。

在规定时间未报名者,城区学校统一到县教育局初教股补报,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十二、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1. 户口簿。

2. 房产证明: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房产信息证明等。

3. 营业执照、用工合同、自由职业证明、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居住证等(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

4. 幼儿园离园手册(学前教育报告手册)。

5.预防接种证明。

  十三、招生入学工作有什么安排?

1. 报名填表。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沙县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适龄儿童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资格审核。学校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进行认真的鉴别和审核,并对适龄儿童类别进行认定,经办人、审核人、校长应对审核结果签名,以示负责。

3. 入户核查。7月5日~14日,各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对有疑义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对材料,入户调查;上报相关表册,县教育局、学校组织人员到县房管所和县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核查房产信息,到县公安局核查户籍信息。

4. 张榜公示。7月15~17日,各校将片内生招生初选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 公布剩余学位。7月18~19日各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实际居住小产权房适龄儿童报名情况,以及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情况。

6. 电脑派位。7月20~23日对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公布派位名单。

7. 公布招生名单。7月25日~26日各校公布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四、怎样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今年新生报名登记表细分为“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居住小产权房、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八种,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审核材料和上交存档材料。

  十五、今年小学招生工作有什么纪律要求?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新生家长(监护人)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主动接受教育、公安、房管、纪检等部门组织的材料审核。如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和隐瞒行为,学校将取消该新生该片区的入学资格及片区随机派位资格,由县教育局初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小学就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六、县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是什么?

沙县教育局初教股 0598--5758953

沙县教育局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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