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及渔业互保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2022-08-30 06:00:00   来源: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关于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及渔业互保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捕捞单位、渔船主:

  为做好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和渔业互保等工作,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等渔业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渔业船舶互保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及渔业互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邓光明

  副组长:陈珍炜

  成员:刘维水 、罗金萍、肖勇信

  全面负责捕捞许可证年审、渔业互保、证书证件签发等工作。

  二、渔业捕捞许可证审证时间安排和收费标准

  1、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时间:9月8日上午九点召开全区布暑会议,会议地点: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七楼(凤岗里8幢),咨询电话:8333023。2022年度渔业互保交费时间为9月8日,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30日止)。

  2、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标准:每艘机动渔船基本费100元,马力费10元/马力。

  三、捕捞许可证年审的有关事项

  (一)审核范围和原则

  1.凡经2019年度捕捞许可证审核、并在中国渔政管理系统存档的渔船,经渔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均可参加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

  2.参加2022年度捕捞许可证年审的,需填写《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申请表》,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年审合格:

  ①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人和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总吨位未发生变更,且与渔业船舶证书载明的一致;

  ②渔船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与许可内容一致;

  ③按规定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补缴资源费);

  ④按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⑤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年审不合格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船舶所有人限期改正,在捕捞许可证到期前可以再审验一次。再次审验合格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继续有效,逾期未年检的捕捞许可证依法注销。

  3.凡捕捞许可证脱审未按规定依法缴纳(补征)渔业资源费的、捕捞许可证核准的作业时限到期且已在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注销的渔船,不再参加2022年度年审。

  4.凡涉嫌违规的渔业船舶,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年审。

  (二)审核内容

  主要审核捕捞许可证中“渔船登记内容”、“核准作业内容”等项目,重点审核船名号、主机型号、马力凭证、作业类型等具体内容是否私自涂改,持证人和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吨位等是否私自变更。

  (三)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1.对经审核确认船证不符或私自涂改、变更许可证有关内容的,予以纠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渔业法律法规移送三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进行处罚。

  2.捕捞许可证脱审的渔船,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

  ①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

  ②证书载明的渔船主机功率与实际功率不符的;

  ③以欺骗或者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等非法方式取得的;

  ④被撤销、注销的。

  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或者在检查时不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视为无证捕捞。被认定为无证捕捞的,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未依法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换证工作。根据新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届满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使用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捕捞许可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失效,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注销。”

  (五)所有参加2022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渔业船舶的船员,均应参加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标准:船主责任险标准每人10万元、附加医疗险6000元,原保费140元。省财政补贴42元,市财政补贴14元,个人保费84元。(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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