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真实及时掌握劳模家庭生活状况,根据《三明市劳动模范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工办〔2017〕51号)文规定,对 杨元彩等10位同志提出的申请,经本单位工会(或社区)初审后,拟申报劳模帮扶资金,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0月12 日至10月18 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明溪县总工会(0598-2813426)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申报帮扶资金劳模基本情况一览表
明溪县总工会
2022年10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