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8-08-10 00:00:00   来源:三明财政   评论:0 点击:

针对2017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19项政策,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2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3答:实行,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对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设置上限,由县(市、区)根据省里资金安排额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为加快推广粮食生产关键环节及我省特色农业生产所需机具,购机者购买下述品目机具时给予一定比例的省级累加补贴。当年度省级资金使用完结,不再累加补贴。

  (1)对旋耕机、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中耕机、培土机、茶树修剪机、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采茶机、粮食烘干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茶叶揉捻机、茶叶筛选机、增氧机、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20个给予不超过10%的累加补贴。

  (2)对购置插秧机给予不超过15%的累加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流程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1)补贴申请

  (2)材料审核

  (3)公示

  (4)资金结算、拨付

  (5)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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