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公示
2023-02-15 07:00:00   来源: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政   评论:0 点击: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23〕3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市函〔2023〕66号)等精神,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主体按照《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要求申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于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刻盘一份)和辅佐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纸质一式六份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及电子版发送mxx155@邮箱(联系电话0598-2864155),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县农业农村局将择优遴选1-2个项目推荐上报。


  附件:1.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

  2.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3.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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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pdf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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