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三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合作经办银行综合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10-16 00:00:00   来源:三明政府   评论:0 点击: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中有关“规范选择基金开户银行。根据资信状况、利率、网点分布、服务质量等相关因素,综合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服务水平,通过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基金账户开户银行。”以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337号)中有关“全省各级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从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中选择、更换托管银行”等规定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引入竞争机制,面向有意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综合评定办法确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合作经办银行。现就开展综合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形式

  面向有意合作的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综合评定。

  二、银行开户内容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托管账户。

  以上账户开户协议期限为5年,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相应调整。按照2018年度财务预算,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收入0.6亿元,截至2018年9月滚存结余2.35亿元(职业年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将进行投资运营)。

  三、评定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参与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提供的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在评定过程中或评定完成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空头承诺等现象,则取消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评定或开户资格。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与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备齐下列报名材料:

  1.参与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代表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执照正本;

  5.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

  7.具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有意向合作的报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是在三明市区的最高级别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2018年10月15日,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同时通知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取书面通知。

  (二)公开报名。有意合作的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4:00 前将报名材料和资格初审材料送达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市政务中心二楼市机关社保中心251室,联系人:黄桢颖,电话:0598-7500961。

  (三)资格初审。2018年10月30日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参与报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得分排名在前6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第二阶段并领取综合评定材料。

  (四)综合评定。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第二阶段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携带综合评定材料参加会议,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在会场上当场评分,并宣布得分和排名结果。

  (五)结果公示。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评定结果公示。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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