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工作的通知
2024-02-19 07:00:00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

  请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2〕367号)要求,抓紧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请于2024年3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充电设施政府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申报,3月15日前如果初审退回修改没按要求修改及时提交或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放弃申报。我局将根据文件要求,在3月15日后择日联合区财政局、洛江供电服务中心、泉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验。

  泉发改〔2022〕367号文中,“一、补贴申报 1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主要是指充电基础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项目,应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手续。核验专家从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泉州特来电公司抽取。

  附件:1.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2〕367号)

  2.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31号)

  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发改电力〔2023〕127号)

  联系人:洛江区发改局 李伟 22631617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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