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8-15 |
备注/文号: | 泉洛安办〔2017〕62号 |
内容概述: | 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
附 件: | 附件下载 |
泉洛安办〔2017〕62号
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
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安办转发省安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17〕8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督导内容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1、迅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场所)签订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承诺书,确保全覆盖、不遗漏。同时做好承诺书的收集工作,以备检查。
2、根据区安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2017年8月2日电子公文件)要求,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报表、工作信息和每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总结。
洛江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抄送:市安办,黄常委、谢副区长;存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