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8-16 |
备注/文号: | 泉洛财〔2017〕112号 |
内容概述: |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最后 一公里”专项检查的通知 |
附 件: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最后一公里”专项检查的通知》(泉财农[2017]441号)和区纪委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泉洛纪办[2017]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现就开展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最后一公里”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度中央、省、市下达我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农业)使用管理情况,其中:中央扶贫资金包括扶贫发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扶贫资金包括造福工程及集中安置区补助资金;市级扶贫开发资金包括扶贫开发重点帮扶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造福工程及集中安置区补助、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贫困户精准救助等,具体详见附件1。各乡(镇)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检查覆盖面100%。
二、检查方式
从区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2个检查小组,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检查,其中:河市镇、马甲镇由区农水局牵头负责检查,罗溪镇、虹山乡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检查,检查小组组成人员详见附件2。
三、检查时间
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小组确定并提前通知相应乡(镇)。
四、检查内容
2016年中央、省、市下达我区各乡(镇)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的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是否按要求开展;是否存在无故拖延项目验收和滞留延压资金1年以上等情况。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扶贫资金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2、各乡(镇)财政所、农办要做好检查配合、衔接、协调工作,按要求及时、详细提供材料等。
3、两个牵头部门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报告,填制相关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进行筛选后分类移送区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
区财政局联系人:刘玉堤 电话:22638158
区农水局联系人:吴翻腾 电话:22632155
附件:1、洛江区2016年度中央、省、市下达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情况表
2、检查小组人员组成
3、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2017年8月3日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