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7-8-11 |
备注/文号: | 泉洛司〔2017〕44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的通知 |
附 件: | -- |
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
社区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6-18日
二、活动地点
区中途之家(河市司法所内)、马甲司法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司法所指定一名司法协理员负责带队组织参训社区服刑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并全程协助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除身体原因外,其他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务必全部参加,一律不得请假。
3.各司法所应利用其余时间自行组织其他活动。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