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7-08-16 00:00:00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政府   评论:0 点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7-8-11
备注/文号: 泉洛司〔2017〕44号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的通知
附 件: --

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

社区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6-18日

二、活动地点

区中途之家(河市司法所内)、马甲司法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司法所指定一名司法协理员负责带队组织参训社区服刑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并全程协助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除身体原因外,其他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务必全部参加,一律不得请假。

3.各司法所应利用其余时间自行组织其他活动。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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