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总结
2020-12-31 00:00:00   来源:安溪县-政府-民政局   评论:0 点击:

2020年,我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及关心指导下,以上级相关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契机,充分运用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登记、强管理、抓重点,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我局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941家,其中社会团体7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7家。2020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59家,其中社会团体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2020年注销的社会组织44家,其中社会团体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家。

(二)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自4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开始,我局启动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工作。我县2019年度社会组织应参检844家,其中社会团体66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4家。此次年检重点对我县各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章立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换届备案、变更登记、党建工作、信息公开、诚信自律活动和上年度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截止目前,已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757家,经检查审定,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合格的525家,基本合格的74家,不合格的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合格的144家,基本合格的14家,不合格的0家;未参加年检的87家,其中社会团体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从年检整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范运作,开展活动,组织机构健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存在对年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

  1、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长期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了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同时不间断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摸排,对举报线索及时梳理,截止目前未在我县范围内排查到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不间断采用各种形式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溪县民政局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及时采取各种清理整治措施,组织开展检查、整治工作。清理整治中共发现5家社会组织(三家社会团体、两家民办非企业)在办公场所摆放或张贴跟领导人有关的合拍照(已让其当场整改,禁止在公开场合摆放或张贴领导人的照片或跟领导人有关的合拍照),暂无发现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的行为。

3、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安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安民〔2020〕33号),通过专项治理,清理取消各类违法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

4、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民社管函〔2020〕2号)《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压实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社会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履行安全监督有关责任,在年度检查等日常管理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切实筑牢安全底线。5月15日和5月28日,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多家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了为期2天的复园复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5、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6〕81号)《关于印发安溪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审改办〔2017〕1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安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各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的通知》,于7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通过按比例随机抽取6名执法检查人员分三组对按比例随机抽取的51家社会组织(35家社会团体、16家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查验、资料审阅、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要求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此次双随机检查共对12家社会组织(9家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发了12份整改意见书,截止10月31日,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已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以来,为响应国家扶贫攻坚的号召,我县社会组织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担当作为,在助力打赢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安溪县慈善总会、安溪县官桥商会等18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参与扶贫项目 26个,已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总额 146.6598万元,收益贫困人口数4983人。

(五)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通知》(泉民管〔2020〕15号)要求,我局委托泉州市泉大社会组织促进中心于9月15日至12月15日开展了2020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总结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行业专家和主管部门相结合,专家打分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评估任务。今年我县共有208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其中获得5A级的社会组织2家,4A级的7家,3A级的79家。通过此次评估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组织自我发展、改进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提高了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为今后我县社会组织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指明了方向,对促进我县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加强内部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人员不足,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不相适应。我局民政窗口现仅有两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其中有1名在职人员,另外一名是聘用人员,并且身兼多种业务,仅仅能应付一般的日常登记工作,面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及执法检查,执法查处力不从心,执法查处大都局限于一年一度的年检,手段单一,力度不够,导致少数社会组织基本上没有参加年检,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2、社会组织执法工作难度大。缺乏专业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缺乏相应的制度,对于查处多年未年检、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难度大,执法手段不强,效果不明显。

3、部分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不强,工作不规范、独立性不强、活力不够,年检和相关工作安排需要多次催促才能进行。

三、下一年工作打算

1、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改变面貌,提高质量。

2、推进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公平、运行秩序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履行章程、财务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各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3、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指导我县各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三是继续抓好一年一次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评。四是建议依托福彩公益金设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在全县社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社会组织,打造和挖掘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品牌社会组织。

安溪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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