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
2020-12-29 00:00:00   来源:鲤城区-政府   评论:0 点击: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

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泉鲤建〔2020〕244号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又临近元旦、春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事故频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住建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20〕109号)文件要求,我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坚决做好贯彻执行。

一、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对项目内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开展全覆盖自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持续加强危大工程的动态安全管理。

二、区安全站要立即全面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的危大工程,要建立清单台账,春节前完成不少于30%的比例抽查,明年3月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实体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编制专项方案的、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查的、未经过专家论证的、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未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的、未按规定要求经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等情形的,要坚决按照“隐患视同事故”的原则,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严肃处理。明年3月底前,区安全站分别于每月1日、11日、21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按附件格式要求填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隐患项目清单》。

三、区安全站要结合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下同)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对长期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的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要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四、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即日起,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一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名单、照片上墙公示制度,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的安全帽应做到“专人专用”,并须在帽壳正面醒目位置明确标记项目岗位职务。区安全站要将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信息公示上墙、安全帽标记等落实情况一并纳入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

五、区安全站要按照泉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场所作为建筑施工火灾防控重点,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生活用电及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落实情况的抽查力度。

六、各有关单位要盯紧岁末年初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决策部署,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隐患项目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

分享到: